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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和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女方把孩子打掉闹分手男方需不需要赔
·我和前夫离婚,是有协议的,可是对方不履行协议条款,怎么办?
·6.5日在工作中左手被机器切割只剩大母指,现已出院养伤,因为老板未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现在未能走劳动鉴定。需求劳动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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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的情况如下孩子出生 11 个月后,夫妻因为债务问题,生活费问题,一直处于半冷战状态,去年 6 月份我爸心脏血...
·别人家种的树已经种了二十来啦,影响到我种地,已经提醒过他把树刨掉,请问法律咋解
·外籍人员向我借款,并写有借条,目前期限过了,借款人迟迟不还款,各种理由拖延,我该如何起诉他?
·2012年5月15日借给某某10万现金,有借条,约定借款时间5个月,利息1万,但到2013年5月我问他还款和支付利息,他叫我再等等。但我不想再等了,我家在四川,想尽快要...
·你好,今年3月份进工厂做到8月30日突然被无理由辞退了,没有签合同,没有社保,这样可以要求多赔2月份工资吗?或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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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结婚3多,女儿1岁半,去我生完女儿3个月左右的时候老公出轨,并与第三者发生性关系。现在事情曝光,老公请求原谅。他说愿意与我签定义愤协议,大致意思是因为他的婚外情...
·房屋外侧有人未经同意要建筑烟
·男方一直跟女方说离婚娶她,然后突然变卦,拉黑女方
·老婆怀孕还没生,我能要抚养权吗
·赵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朋友借我3万元,说有急事用3个月,现在已经一年多了,也不给,要了很多次说没钱,最近打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谢谢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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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  可对方死活不同意离婚  闪婚到现在十年  性格不合  中间多次提出离婚都无果...
·2005年我通过拍卖行买了一套底商,户也过了,房产证也拿上了,现在房子别人还在住着,我申请了强制执行到现在也没有执行了,我不知道我现在该该怎么办?去找谁要回我的房子?
·我房贷逾期半年了,刚刚发现还贷银行卡也被冻结,我应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改走那些程序
·入住4年的商品房,楼上卫生间漏水到楼下,维修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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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那个老师也没有法律责任吗?严重伤害了我的的身心
·我在一家家具公司上班。干了十多工作岗位近期老换岗。我该怎么办。还有过去"41139143l"""加班一加班就十点多,最晚是凌晨一点。现在岗位加班少,今天换了一个加班的岗...
·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农场苏红路三号看守所的编号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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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手机充值会退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孟翔律师团队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sansan
·您好我是前年在锦州港买的房子开发商说今年12月底交房可是到现在还没建听说是开发商人跑了现在不知道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这个问题
 共和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离婚房产怎么分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给子女离婚房产怎么分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用于夫妻双方婚后居住。夫妻双方离婚时,由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处理基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

·软件著作权登记署名权是怎么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署名权是怎么规定的?随着近些年社会上有关知识产权概念的不断普及,加之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不断关注,也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近些年来关于知识产权的申请及保护问题,不少人吃了很多亏,随着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的颁布实话,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各项权利都得到了普及和完善。但是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还比较薄弱,那软件著作权登记署名权是怎么规定的呢?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软件作品署名权署名权,即作者表明自己是开发者身份的权利,署名权包括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自己所开发的软件上署名,决定署名形式,诸如真名、笔名、匿名、假名等,同时也有禁止非软件开发者在软件上署名的。未经合作开发的...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由于只有获得土地使用证后公民才拥有此处土地的处分权,才可以排他性的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故而公民在依法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后,一般会想要尽快办理土地使用证。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是不一样的。故而实施的政策有一定的差异,办理土地使用征地的流程也就存在差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的相关信息。一、阜阳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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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协议离婚中先是由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作出协商处理,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一方为了多获得财产,而在分割之前将财产转移的情况。如果在婚后发现了,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个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关于协议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的问题,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协议离婚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如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适用的诉讼时效为1年。《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

·贪污贿赂犯罪终身监禁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贪污贿赂犯罪终身监禁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终身监禁”目前还不能够成熟,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依然少不了死刑在整个刑罚保障体系中的最终手段。由于我国与外国特别终身监禁适用有着本质的法系区别,因此,在适用“终身监禁”不能够生硬的照搬照用。我国尽管在现行刑法中规定了此种针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的刑罚,但是若要理解适用其实疑点多多。首先,终身监禁适用条件不严谨,其适用的条件是“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

·一个公司注销发生了股东借款是否属于转移财产行为
    一、一个公司注销发生了股东借款是否属于转移财产行为?公司注销发生了股东借款有可能属于转移财产行为,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清偿?区分具体的情形,会有以下债务清偿方式: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2、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

·一、摩托车醉驾无事故会受到处罚吗?
    一、摩托车醉驾无事故会受到处罚吗?摩托车醉驾无事故会受到处罚,醉驾无牌无证摩托车,虽然无事故,但属于从重情节,不能判处缓刑,必须判处实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

·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
    一、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确认收养之诉中,父母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即诉讼标的。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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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特点分析会影响能获得的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特点分析会影响能获得的赔偿金吗?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特点分析会影响能获得的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所以,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二、交通事故伤残保险理赔程序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

·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怎么样的?
    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怎么样的?胎儿死亡继承规定是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解读:根据这条民法典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相关知识: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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