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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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阳建筑律师业务范围:戈阳建筑律师,戈阳建筑工程律师,戈阳建筑房地产律师,戈阳工程欠款律师,戈阳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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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阳建筑律师法律咨询·现在永嘉拘留所可以接见亲属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是车子一直在我名下,他不愿意过户,我应该怎么办?
·人是他请的,工资是我发的,可是现在他找了他后面的人签字画押说是他发的工资,还起诉我,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想请一位律师,最好是南陵或芜湖市的。
·我用了别人的医保卡住院,她收了我的钱,现在公安局在调查,请问你能帮我吗
·农村户口要回当地大队开个证明再去当地房改局批吗
·他在外和她同居了
·要离婚,孩子刚好两岁,男方文化水平低素质差,脾气大,抽烟*博,无家庭责任感,父母离婚家庭关系不好,但是工资收入还可。女方在家带孩子无正式工作,大专学历目前自考本科,就经...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该问题不属于咨询范围
·中午午休时间装修干扰他人休息是否合法?若不,则限制时间为几点到几点?
· 2014年4月18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吉星鹏故意*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吉星鹏犯故意*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请问我交付了半年的租金但只住了一段时间后不住了,那剩下的租金还能退吗?合同上面没有明确的说明这个问题
·我父母离婚了,之后买了两套房子(小产权房)都是写的双方名字,请问如果父亲和其他人结婚,这个财产如何分."w990mamt20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被保险人非本人签名可否全额退
·人被抓到看守所了,不知什么情况?请求帮助
·请问,我们到昆明怎么找不到这个看守所,他们说没有这个看守所
·08年以前的工龄要进行补偿吗
·别人欠我600块钱,现在把我的手机和微信全都拉黑了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您好我有一起交通事故 现在需要打官司.
·我想咨询一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房屋院落围合的宅基地的动迁补偿标准,以及动迁这类土地需哪一级的政府审批后才能执行。
·我们学校的一位6年级学生,在体育课的自由活动中,与同学玩耍过程中,转身碰到小花园的灯柱上,大门牙碰掉了两颗,体育老师就在旁边。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学校有责任吗?
·,公务员儿子病逝(无子女)单位所发怃恤金由儿媳独占不给我们老人合法吗
·遇见假律师怎么举报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有一起案件、就是在八九前有一起白骨案件、当地警方以力案、但是到现在还没有破了、我们应该怎么/p>咨询编号887419|内蒙鄂尔多斯|2017-05-1111:06|2位...
·我们家的电动车1月14日被偷,小区物业当时监控全坏,看不到小偷,当时在下雨,物业未安排人巡逻,请问物业有责任吗?如果有,如何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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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阳建筑律师咨询解答·还有如果调解了的话,如果认为因此而病情加重的话,还是不能再要求对方赔偿了的。 潘兆忠
·被执行人送到拘留所可以查得到 张玉国
·协商一下,看对方态度。 宋瑞岭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无证驾驶,罚款拘留。 weihaiyang
·可以的。. 岳阳仇伶
·带合同到律所咨询 zag1971
·直接联系壮律师好不好? 宋瑞岭
·看你的问题,好象没有说清楚。 潘兆忠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可以协商定个计划,分次偿还。 宋瑞岭
·马上到看守所问一下啊! 宋瑞岭
·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不影响起诉。 weihaiyang
·委托律师辩护吧。 weihaiyang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尽可能找证据,起诉。 weihaiyang
·先报警处理。 weihaiyang
·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起诉解决。 weihaiyang
·掌握证据,可以报警! 宋瑞岭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现在还需要邮编吗? weihaiyang
·好好的为什么要被停机?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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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阳建筑律师法律常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久
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关心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认为越早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那么就可以较快的处理事故。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在下列期限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
·一、北京工伤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北京工伤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
·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一、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二、债权人如何讨债,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有哪些情形
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有哪些情形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第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第四、干扰证人作证;第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第六、进入特定的场所;第七、与特定的人员通信或者会见;第八、从事特定活动的;第九、违反规定出入境的。二、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相关说明取保候审规定是为了保证刑事案件侦查诉讼的顺利进行和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并决定收取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执行机关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是执行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
·关于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
关于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一、关于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特征:(1)主观上为了犯罪;(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
·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
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现阶段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车辆,而且车辆都存在需要保险,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险都有一定的免赔额,而车主为了在发生事故后能得到足额赔付,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不啻失为一个好办法。并且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都各不一样,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一下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车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附加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
·婚前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大概能够支撑孩子生活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
·戈阳建筑律师: 13516872481(王律师) 13155906273(黄律师)
·医保缴费年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医保缴费年限的法律规定《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应按规定缴纳当年度大额医疗救助费,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当年缴费标准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足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对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因缴费年限不足暂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也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自补足之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中:单位退休人员补足所...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其是在真的基础上变真的少为多,使真的有价证券变成非原来的有价证券。所谓国家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前者即国库券,是指国家为...
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关心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认为越早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那么就可以较快的处理事故。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在下列期限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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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一、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二、债权人如何讨债,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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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有哪些情形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第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第四、干扰证人作证;第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第六、进入特定的场所;第七、与特定的人员通信或者会见;第八、从事特定活动的;第九、违反规定出入境的。二、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相关说明取保候审规定是为了保证刑事案件侦查诉讼的顺利进行和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并决定收取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执行机关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是执行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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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一、关于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特征:(1)主观上为了犯罪;(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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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现阶段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车辆,而且车辆都存在需要保险,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险都有一定的免赔额,而车主为了在发生事故后能得到足额赔付,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不啻失为一个好办法。并且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都各不一样,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一下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车辆的不计免赔车损险是什么意思车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附加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
·婚前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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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大概能够支撑孩子生活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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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医保缴费年限的法律规定《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应按规定缴纳当年度大额医疗救助费,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当年缴费标准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足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对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因缴费年限不足暂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也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自补足之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中:单位退休人员补足所...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其是在真的基础上变真的少为多,使真的有价证券变成非原来的有价证券。所谓国家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前者即国库券,是指国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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