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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关农村宅基地过户相关事情
·朋友过生日喝了酒,骑车回家在路途中撞了人。
·收容教育能否提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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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吗
·请问公司没有给缴纳社保,在现合同快要到期了,可以要求公司怎么赔偿,不要补办社保直接赔偿是否可以?
·男朋友把我的信用卡刷爆后失踪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推荐咨询专题信用a信用卡(CreditCard)是一种非现...
·我现在90年的女友91的现在怀上孩子到时候孩子户口、医院准生证、出生证明等问题这个要怎么搞
·我想起诉离婚,他是你们东双沟人,起诉要本人到你们法院吗?因为我在贵州老家巳经回家78年了也分开那么长时间了,起诉本人不到场给可以!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到场!开庭去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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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民事赔偿,在派出所解决,协议达成19万元,当时在派出所,不是我给他的钱,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他16万,可是我给他打了一个三万,一个四万的欠条,随后我给了他一个三万拿回了...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一个问题,甲方(黄某)的儿子和乙方(杨某)的女儿经别人介绍认识后,由甲方父母向乙方的父母支8000元的彩礼钱,并以欠条的字据写好,甲方的...
·我们感情不和   现在我想起诉离婚   需要赔偿对方吗?   对方之前也起诉离...
·1. 我需要找一個關於商舖樓宇買賣的律師。2. 如果我不是本地人 ,是從香港過來的,手續方面有沒有什麼不同? 會否比較複雜&n...
·麒麟镇法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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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在网络平台直播间购买一套教育机构直播课程。直播间售课承诺是60节直播课,费用9888.结果买课后兑现的课程不是60节直播课,是只有几节直播课,其它均为录播课...
·我是电焊工因工作需要被氧气瓶砸伤了右手手掌里骨裂纹休息一月还没好在这期间的工资待遇怎么算
·断手算几级伤残大约赔多少要求赔偿会不会考考虑家庭环境人员譬如多口无劳动能力人员
·执行难,难以索回违约金和定金
·摩托车转让给车行,对方不肯过户,导致车辆脱审,可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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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订婚对方买了五万元金首饰,没有给彩礼。后续因感情不和分手,被起诉索要5万元现金。在这之前,两人同居一年,期间女方平均每月花费2000元用于生活开支,男方多次...
·非法侵入住宅并损坏大门及灶头
·2014年我老公的一位同事借了我们五万元钱,当时写了欠条。因为我老公同事欠别人太多钱了,连工作都不要躲起来了。现在人都找不到,我想问问你像我们这种情况能通过法律要回欠款...
·2005.6月份因为小孩出生需要办理准生证,准生证要拿户口本,所以办了结婚证,当时因为年龄不到,登记时将身份证出生时间调为适婚的年龄。说是等到了一定的年龄在改为原来的身...
·您好,我有个亲戚在看守所,现在已经判刑,被判四个月,在监狱服刑,但是我想去看一下,不知道怎么去看!或者是提前需要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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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淮北x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工地上干活受伤,在2021年9月十二号上午9点半左右在电厂工地上干活在从外架子上下楼梯的时候滑了一跤使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老板现在耍赖...
·我是一名护士,85年工作98年转正后,一直缴的是事业保险,档案工资都是按实际工作工龄算的,本月办理退休时,说以前的临时工工龄不算,这合法吗?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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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
    一、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可以上诉吗?离婚判决不服抚养权判决是可以上诉的,司法机关应当受理。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双方是协议离婚,对子女问题的具体处理一般是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愿意随哪方生活。二、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一般条款    定义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

·我们发现现在有部分未成年人名下也是有房产的,也就是说从法律上
    我们发现现在有部分未成年人名下也是有房产的,也就是说从法律上面讲,未成年人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也就是可以对房屋作出相应的处理。但此时毕竟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受限,那未成年人可以卖房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人可以卖房吗未成年人如何卖房?例如李先生想出售儿子小明名下的一套房产,则必须遵循出售未成年人名下房产的特别规定。一是监护人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出售其房屋,并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二是监护人出售未成年人房屋的情况应当公告,公告期为7天,且公告期间无异议。满足了以上条件,李先生除了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记程序提交资料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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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有什么规定
    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有什么规定土地使用优先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具有某些土地的优先使用的权利,世界各地的规定会有一些差异,但是大体情况是差不多的。下面以印度和我国为例,讲述一下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主要包含那些内容,以及我国关于土地使用优先权的有关规定。一、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有什么规定1,印度土地不是自由买卖。2,印度不是土地私有制,印度接受了英国制度中的全面负面,而把土地私有制的合理成分,扔掉了。在英印时期和今天的印度,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一模一样的。3,土地产权,实际上就是该块土地的包税权!这样英印政府就可以“对地不对人”,省下了许多税收部门的工作和人员编制。同时按土地税单审理土地财权纠纷,是政府简单...

·房产税如何缴纳?房产税缴纳期限是什么?
    房产税如何缴纳?房产税缴纳期限是什么?一、房产税如何缴纳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老人是否有误工费
    老人是否有误工费1、65岁的农村老人如果导致了误工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一,所谓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

·刑事案件受理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受理情形有哪些实践中,有些刑事案件是直接由法院受理的,但是有些却规定由检察院受理。究竟法律规定,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而有检察院受理的又有哪些?我们就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诉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非法...

·现在有不少父母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购房,毅然决然的选择将房子写
    现在有不少父母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购房,毅然决然的选择将房子写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面避免日后夫妻之间因为房产产生纠纷。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子吗?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未成年人可以买房子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要么必须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要么直接由其监护人代理。对于购房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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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吗?
    临时工虽然和合同工存在一些差异,但是临时工辞职也是有工资的,那么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吗?我国对临时工的保护力度不够,这个问题经常被提出,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临时工辞职必须结算工资。二、加班工资的计算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

·疫情期间延迟复工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延迟复工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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