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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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港区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  吴律师,请问工厂老板托欠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老公因为盗窃别人的电脑还有项链;价值差不多七八千,当天失主已报案,东西被警方搜出,东西都交出来了;他已经刑事拘留两个月了,他要判刑吗?要判要判多久呢?什么时候会判?
·武汉的临牌车在孝感地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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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开了个小工厂,有臭味,家人都生病了,能够要求赔偿吗?
·减少了第三人的股份符合公司法吗?
·你好,想咨询一下,两人离婚了,房子是两人的,名字,想改成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对方做什
·律师您好。请问欠钱不还,你们能帮忙吗?谢谢!
·物品遗失,物品价值大于1000,我需要承担什么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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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怎么签协."w990mamt20
·请问行政处罚纳入征信了吗?
·强取豪夺把我的宅基地,承包地占为己有,并让我陪.
·你好,我在往左边掉头,掉头的时候没有看到直行车来,正准备倒车的时候直行车没有减速也没用刹车直接撞到
·三十前欠发的工资,现在按原数补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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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扬州梅岭拆迁居民如何安置问哪个部门?
·隔壁装修,拆除阳台与房间的隔离墙,墙体震动,导致我家阳台公用墙体受损,但装修住户拒不承认为其野蛮施工所致,寻求物业、110、房管所帮助,协调无果,自己修复吧,又觉得冤枉...
·我家人关在里面可以给我打电话吗?
·蜀山区蜀山产业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置房与安置争议
·我朋友,因为末,找恶意欠薪的老板讨薪,有擦碰,派出所给罚2千,交钱后,有意拖还扣押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现在失联2天,我猜会不会前天找派出所的,又给扣起来了,如果扣起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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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起诉能赢吗.
·我和前夫离婚四年、离婚时没有进行财产分割、现在房子面临拆迁补偿、请问我有权参与财产分割吗?如果他不愿意我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我想查一下我的案子被受理了吗怎么查
·我现在所买房的小区以前规划的绿地现在被修了房子,而我所购买的房子就是站用绿地面积所建起来的我该怎么办?今天还叫我去签字拿房产证.我现在不明白的就是,小区连一棵树都没有,...
·我的车买出去3了对方不过户。我现在想起诉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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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我的钱转到了微商银行里面做质押金,这样合法
·购房合同中,开发商用得旧的联系电话未更新,对合同本身有影响吗?需要如何补救呢?
 高港区工伤律师咨询解答
 高港区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

·危险驾驶怎么判刑处罚?
    一、危险驾驶怎么判刑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

·个人房子续产权一般多少钱
    个人房子续产权一般多少钱《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需要强制拆掉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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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要去哪里
    公司注册要去哪里一、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指定(委托)书》;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可以公证吗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可以公证吗?离婚协议在民政局不可以公证,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二、离婚协议如何公证?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协议草稿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

·刑事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会得到赔偿吗
    刑事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会得到赔偿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该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要赔偿伤残赔偿金。所以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伤残赔偿金一般不能得赔偿。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2、审...

·协议离婚男方放弃探视权和抚养费可以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可以选择以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夫妻关系。在涉及到孩子抚养权方面,如果孩子还小,通常归女方抚养。双方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抚养权、抚养费金额及探视权做出规定,那么协议离婚男方放弃探视权和抚养费可以么?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一、协议离婚男方放弃探视权和抚养费可以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但是,探视权和支付抚养费是法定权利和义务,即使这样约定了,享有权利一方违反约定要探视孩子的,或子女要求给付合理抚养费的,依然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所以这种约定意义不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

·离婚了多久可以再登记结婚
    离婚了多久可以再登记结婚一、判离婚了多久可以再登记结婚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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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回收废旧口罩进行加工销售或者径行销售的,不仅要承担违约、侵权等民事责任,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怎么继承遗产
    一、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怎么继承遗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关于代位继承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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