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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淳区证券律师法律咨询
·判刑三年三个月交处划金还能咸刑吗?.
·别人欠我一万多,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凌晨,我朋友开车在路口闯红灯撞了一辆标致308轿车,相撞后,我们的车在旋转过程中又擦伤了一辆车。(三辆车都没有人员伤亡)但是因为我朋友(甲)是酒驾、也没有驾驶证、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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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24900元钱,一直未还,请问曹律师能帮我要回来吗?
·我与借款人在 2022 年2月签订了一份为期 3 年的 111254 元借款合同, 并约定了每月还...
·我的房屋是三人共有的,现在我想放弃这房屋的拥有权,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吗?
·李律师您好我想离婚能找你咨询一下吗?.
·你好!我是河南的,在南京市江宁区华润雪花啤酒厂手的工伤。我是一个劳务工,2010年10月29日在工作时右手无名指挤伤指腹肉被挤掉指端骨折,经治疗无名指指端骨折部分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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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与一女孩未婚深有一子。现在的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啊
·我孩子在幼儿园里,学校给发的文具盒把手划伤,缝了三针,责任该谁管
·十级伤残影响不到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无故开除吗
·买卖债务欠款125万,赖皮不还,多次电话不接,找人不到
·咨询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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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我老公在不在田各庄房山区看守所?
·我儿子说他在荥阳看守所,请问啥情况下可以在看守所住
·我的案子在24年1.18号就执行完成了,为什么现在还显示案子在执行中
·您好,我家有四口人,去年自建房拆迁,按平米会返还4套商品房,请问会不会征收房产税?
·经济纠纷有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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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那个老师也没有法律责任吗?严重伤害了我的的身心
·承包的口粮田被他人占用
·我家养玉米脱粒机给别人打玉米,我家司机由于个人疏乎胳膊断了,怎样划分责任,我家用不用拿钱,如果用拿多少?急等谢射
·我弟弟在杭州建筑工地摔伤了,腿,手,都做了手术,也没有保险,请问现在出院回家生活费怎么与建筑公司谈,还有下次还需要手术费怎么协调,谢谢
·您好,我父亲过世后,在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有一祖屋,现房产证在我手上,同时我也有父亲的遗嘱,把财产留给我与兄长二人。在“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上为我父亲名字;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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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村干部今天在代收我村2011年新农合钱时我村一村民抢了一本票据走啦他这是什么行为
·你好,我是农村的,我没有山地或旱地去申请宅基地,只有农田,如果政府不批怎么办?强起是不是算犯法
 高淳区证券律师法律常识
·供应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供应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共赢理念成为现在大多数商家的经商之道,合作成为发展的必经之道。合作共赢,本是有利于绝大多数的商家的手段,可凡事有利必有弊,合作带来的弊端往往就是更多的矛盾和纠纷出现,下面是我们给您分析的关于供应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内容。一、供应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合同的纠纷有: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合同...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都有哪些?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都有哪些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

·属于专利权特征的有哪些方面
    属于专利权特征的有哪些方面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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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广东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债务纠纷收费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不超过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不超过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不超过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1.2%;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不超过0.7%;5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0.5%。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

·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
    您都知道,当我们去租房子的时候需要签订租赁协议,那么当我们需要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针对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哪些手续?”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信息,希望能够帮助您,以减少撤销房屋租赁时产生的矛盾。一、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办理的手续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一般来说,办理房屋租赁协议撤销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遗产亲戚不签字怎么办?
    遗产亲戚不签字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时,继承人之间就分配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

·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调查显示,我国的离婚率在近几年持续走高,尤其是城市离婚率,更是远高于过去,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离婚之后带来的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关于孩子的成长和抚养费的问题,也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父母一般要支付抚养费到18周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

·公司和合同签订人一起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的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会因为资金周转不开而进行小额贷款。贷款的机构也是小型的公司,当事人在和贷款人会签一份简单的借条。当贷款机构并没有合法地进行运行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这时候可以起诉贷款机构和合同合同签订人,那么怎么进行起诉呢?接下来我们为广大网友们讲下关于公司和合同签订人一起诉讼程序的详细说明。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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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剩五年退休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吗?
    还剩五年退休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吗?劳动者离法定退休不足五年,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

·管辖权异议案件如何移送?
    管辖权异议案件如何移送?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与管辖转移的区别是什么1、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2、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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