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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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岗位也算操作工吗。操作岗操作工是一个概念吗
·你好?014?月份在老家一家购物商场买了一个商铺,签了五年的返租金协议,(每月返租?700元),开发商以各种理由,导致五年了都没法办理房产?/a>,直?018?2份,接...
·我是外省人,如何向浙江金华法院申请执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你好,我们这个案子法院判决书对方的赔偿,但到现在已经六年了都没有执行,现在还能不能有办法,因为当时对方跑路了找不到人,现在已经找到了,还有办法吗.
·方律师你好, 我叫陈宏, 我现住在澳大利亚。 我是代我父母咨询关于他们乡下房产问题。 在八六年左右, 我爸跟邻居写过一...
·你好我想问下不是亲生女儿能分家产
·谈了一个男朋友,准备结婚的,对方下了十万彩礼,现在我怀孕了,男方对我不管不问,还要和我分手了,和我
·我少人钱,买了一个分期付款车,法院可以查封吗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你好1.;我想问一下,婚后房子由我婆婆在他单位购买的,买的时候只有内部员工购买才便宜,房子写的她的名字,我们一起付的首付,一起还贷,我和我对象一起住的,请问这种情况下,...
·暂无
·你好,我做了一个网贷,一千到手七百,一个星期还款一千算高利
·我去计生办办准生证他说怀孕以后办需要罚款1000.....3000请问国家有这政策吗
·公务员为群众代理办理职责、职权范围以外的保险理赔手续,赔偿金全部归群众所有,公务员能否收取路费打印复印费等理赔开支费用?是否是受贿罪?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就是原来的秦淮区看守所吗?在哪里怎么去?
·我现在眼睛模糊算轻伤害吗法医鉴定能怎么san我现在眼睛模糊算轻伤害吗&nbs;&nbs;法医鉴定能怎么887758
·您好,我想寻求一下帮助。 本人公司属于南京,于2018年11月24日左右进入公司,从事污水处理设计,约定实*期3个月,后公司私自决定5月起正式转正。2019年...
·在别人地里偷挖了些茶叶树幼苗,不是很多,会怎么样呢
·胡律师好!有关公司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本人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如何理解区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
·有关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民事追诉问?
·车辆租给对方,对方不给租金,也不接电话,车辆租期到了也不还车
·一位朋友经过本人介绍向小额贷款公司贷了180万,当时签的是两个月还款。可这位朋友没有履行还款,而且已经有两个月没有付利息了。现在小额贷款公司要求还款,可他本人总是躲着不...
·疫情期间律师可以见拘留所的在押人员吗.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我是江苏如皋人,本人于10月20日与人(邓某)发生争执,两人动手厮打,当时邓某只是擦破皮的外伤连轻微伤都算不上;后被群众报警带走,邓某的亲戚在当地很有势力,勾结当地医院...
·高速公路超4岁小孩怎么处罚,处罚最高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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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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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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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咨询解答·严重程度取决于被帮助的人。 weihaiyang
·估计认定离婚的法定条件而判决一次性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潘兆忠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何晓艳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这个房子是有有条件的赠于性质的。 潘兆忠
·雇主需要赔偿。 weihaiyang
·你想申诉吗?这是你的权利。 宋瑞岭
·快报警,这是交通事故,逃逸应当承担完全责任。 宋瑞岭
·如果伤不重,则建议直接调解。 潘兆忠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这个可能要委托律师才能查。 潘兆忠
·建议聘请律师,先固定借款的证据。 潘兆忠
·接什么人. 岳阳仇伶
·应当构成诈骗罪。 宋瑞岭
·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是非主要责任,方可认定为工伤。 太公钓鱼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积极争取吧。 weihaiyang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 weihaiyang
·到法院去问问。 weihaiyang
·可以起诉解决 律师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当地律师面谈。 weihaiyang
·联系办案机关 zag1971
·估计认定离婚的法定条件而判决一次性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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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常识·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
公司章程,是指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活动方式、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基本法律特征是: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行为要件;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它规定公司组织与经营的最根本事项,如经营范围、注册成本、组织机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利润分配、解散事由及清算办法等。公司章程是对外的信誉证明;公司章程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重要法律文件,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是法定的...
·数据库是否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
数据库是否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数据库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数据或其他资料汇编,不论用任何形式,只要由于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构成智力创作,其本身即受保护。”也就是说凡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数据库,只要在组成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具有独创性,就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数据库是按照特定的顺序或方法排列,并具有相互联系的数据信息的集合体,离开组成数据库的信息材料,就无法形...
·破坏界桩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
破坏界桩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这里,所谓“破坏行为”,主要是指捣毁、盗窃、拆除、损坏、掩埋、移动位置,等等。不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使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失去了原有的作用,都应视作破坏行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国境的界碑、界桩。国家边境上的界碑、界桩,是标志国家领土范围的标记,它既可以是永久性的,也可以是根据条约规定埋设的,还可以是按照历史形成的管辖范围埋设的。至于界碑、界桩的具体形式如木桩、铁桩、石碑,等等,均在所不问。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界碑、界桩而故意加以破坏。至于犯罪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2011年7月26日苏高法[2011]370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为...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
在实践中,买房是要签订买卖合同的,而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可不是简单的签上字或者是盖了章就可以了,毕竟按照法律的要求,只有在法律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它才能成立。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呢?下面是做的详细解答。一、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金的合同。其中负转移房屋所有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房屋出卖人,负给付价金义务的他方当事人称为房屋买受人。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近几年来,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损害患者及家属利益的案例屡有发生,卫生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有效有力的打击非法行医者,同时,对非法行医渎职犯罪的认定也很难,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导致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本文将为您进行详细解读。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一)涉案人员责任较分散相比其他渎职案件,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事故中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在责任上表现较为分散。打击非法行医关系到被执法单位或个人的切身利益,处理需谨慎,一般要经调查、合议和审批等环节。针对一个黑诊所的多次调查中,调查人员也不尽相同,另外事实上,几乎任何一个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决定都是合议作出...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在公司并购操作中,合理确定公司并购的定价是公司并购成功的关键一步。并购定价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对并购物所确定的价格,关于公司并购定价,这里有一些原则,在这些原则指导下,会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现在我们就简单介绍下公司并购定价的原则有哪些。一、收益原则企业并购收益原则,亦称效率原则,表现为两个方面:1、并购收益大于并购成本,或者并购活动能减少或避免损失和代价。2、在若干可行并购方案中选择最优的一种方案。显然.协商达成并购价格无疑是为了实现预定目的。并购双方在定价活动中都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满足收益大于成本和择优选择的基本要求。任何背离这一原则的并购都可以说是失败的或...
·民事诉讼管辖销售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管辖销售合同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后果。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相关内容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
·甘南州知识产权律师:
·走私假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走私假币罪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构成要件为:1、走私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国家对外贸易中对假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秩序。?2、走私假币罪的客观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3、走私假币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中国籍﹑外国籍﹑无国籍公民和单位都可能构成走私假币罪。?4、走私假币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破坏对外贸易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而希望这种故意行为实现的行为。...
·遗弃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遗弃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遗弃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形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
公司章程,是指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活动方式、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基本法律特征是: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行为要件;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它规定公司组织与经营的最根本事项,如经营范围、注册成本、组织机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利润分配、解散事由及清算办法等。公司章程是对外的信誉证明;公司章程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重要法律文件,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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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是否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数据库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数据或其他资料汇编,不论用任何形式,只要由于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构成智力创作,其本身即受保护。”也就是说凡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数据库,只要在组成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具有独创性,就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数据库是按照特定的顺序或方法排列,并具有相互联系的数据信息的集合体,离开组成数据库的信息材料,就无法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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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界桩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这里,所谓“破坏行为”,主要是指捣毁、盗窃、拆除、损坏、掩埋、移动位置,等等。不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使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失去了原有的作用,都应视作破坏行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国境的界碑、界桩。国家边境上的界碑、界桩,是标志国家领土范围的标记,它既可以是永久性的,也可以是根据条约规定埋设的,还可以是按照历史形成的管辖范围埋设的。至于界碑、界桩的具体形式如木桩、铁桩、石碑,等等,均在所不问。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界碑、界桩而故意加以破坏。至于犯罪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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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在公司并购操作中,合理确定公司并购的定价是公司并购成功的关键一步。并购定价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对并购物所确定的价格,关于公司并购定价,这里有一些原则,在这些原则指导下,会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现在我们就简单介绍下公司并购定价的原则有哪些。一、收益原则企业并购收益原则,亦称效率原则,表现为两个方面:1、并购收益大于并购成本,或者并购活动能减少或避免损失和代价。2、在若干可行并购方案中选择最优的一种方案。显然.协商达成并购价格无疑是为了实现预定目的。并购双方在定价活动中都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满足收益大于成本和择优选择的基本要求。任何背离这一原则的并购都可以说是失败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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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销售合同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后果。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相关内容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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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走私假币罪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构成要件为:1、走私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国家对外贸易中对假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秩序。?2、走私假币罪的客观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3、走私假币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中国籍﹑外国籍﹑无国籍公民和单位都可能构成走私假币罪。?4、走私假币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破坏对外贸易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而希望这种故意行为实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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