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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祖坟被人恶意破坏,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本人哥哥今年6月22日由120送入长安镇新安医院,新安医院(只进行体温,脉搏)诊断。当晚23时发现死在离新安医院200外。(医院未能提供院内监,街道监控亦未见人走出医院...
·这样的事故我应该负责怎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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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在网络购物,付款后商家不发货不退款也不处理问题,直到现在已经起诉至姜堰区法院,准备开庭了,想找个好律师帮忙出庭
·暂无
·强制执行六年,两年前执行了一部分(总款两万左右)约六千,到现在就没音了,联系法院就说让提供线索,查到当事人前两年申请的公司还在运行,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追讨余款?...
·电信手机没信号达半之久,我该怎么要求赔偿损失
·您好:13年我借了10万块的高利贷、由于没有及时还清;用了一张假房照;之前被报案:现在被抓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轻判、或者不被判、*烦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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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彩礼不退 一直拖着不给
·男方系广东怀集凤岗镇龙门下寨人,两个不曾登记结婚。因男方脾气差经常饮酒,恶言相对我把八个月的孩子带走了,还发恐吓短信说*了我的家人。我想起诉他拿到抚养权是不是要到当地起...
·我和我老公不是一个地方的,所以有很多关于报户口规定都不一样,我们这地方只要有出身证明不要结婚证都可以报户口,所以当时孩子出生时也就没想到要办这些东西,现在想把孩子的户口...
·管别人借钱不还算犯法么?我没写欠条没有证人
·您好,我想请问下,我爸爸是一名普通的工人,在一家工厂工作14年,全年没有休息过,国定假日也需要工作,而且前几年没有签合同,到了最近几年才有合同,目前工厂要开始拆迁,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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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团,专打疑难案!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规定,解答如下:1.应该是6个月,我们可以帮助,*烦你把相关材料全拿来,到律师事务所来...
·因工程合作
·前男友欠钱不还,还没工作
·上班路上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当时有一笔赔偿,这笔赔偿共35万。父亲只有我妈和我两个亲人。当时所有的赔偿都给我妈,后面我妈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但买房子的和同上是写的我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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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把我家的地批了地基要是我家也想让批地基是否有优先权,还有村里占我家的地给别人批地基是不是也应该给我家做些补贴
·我去年在网络上卖那个游戏外挂,然后被抓了说我非法经营出售非法版权物品然后取保候审出来了,我这个案子有同伙但是他们几个在我前面几个月已经被抓了而且已经被判缓刑了都放回家了...
·请问一下莱州看守所什么时候解封我因盗窃罪现被监视居住
·您好,我今年6月再南京签署了一分合同,但是在后续过程中才发现合同内容和当时对方阐述的不一样,导致价格偏差极大,但是我们自己签署了合同,付了5.8万的首批货款,对方现在不...
·盛律师你好,我是在新闻看到你负责的一个保时捷的案子,我跟他类似只是我的车子是被他人过户我不知情我已经报案也打过12345但是没人管这个事情,我现在想起诉江西上饶车管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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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任高管,没有固定工资,工资是公司收入的提成,因为单位拒不发提成给我,所以我向工商局举报该单位非法经营,工商局说到时会没收其违反所得,请问律师,要是...
·请问.女性入职时47岁至现在57岁这种状况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这1o年的社保不. 不是公司不补缴的话可以提被迫离职不?可以要求公司给十年的经济补偿不
 甘井子区劳动律师法律常识
·男人死了孩子归谁抚养?
    男人死了孩子归谁抚养?婚后的房产归谁?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房产是婚后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的那一部分,应当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1、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父亲去世后,抚养权应当归母亲;2、婚后购置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将丈夫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3、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不仅仅是出售一个房屋,此时包括房屋内必要
    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不仅仅是出售一个房屋,此时包括房屋内必要的设施如水管电线、门窗等等,也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做好,之后一起交付给购房者。而对于房屋内的不同设施,我国规定的保修期限不同。那究竟房屋的保修期一般是多长呢?下面我们一起进行具体了解。一、房屋的保修期一般是多长房屋的保修期与一般商品的保修期不同,不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2年或5年,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房地产商(即开发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却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

·结婚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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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赔偿多少钱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轻伤二级赔偿多少钱法院一般会怎么判?一、轻伤二级赔偿多少钱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轻伤二级赔偿多少钱法院一般会判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这其中的费用主要是包括有务工的费用和医疗的费用,多方的费用应当是以所在治疗的医院的出具诊断证明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判断。二、具体包括的费用有哪些?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

·卫生行政处理医疗事故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

·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1、酒驾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无证驾驶处罚标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

·在我国,即使是建筑工程,也是有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的保修期时间
    在我国,即使是建筑工程,也是有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的保修期时间到了以后,一般还会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并把验收报告提交到有关部门,不合格的话,及时的整改一下。但是,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了以后,在验收的时候,一定要把有关的证件准备齐全了才可以。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保期满验收需要什么材料?一、建设工程质保期满验收需要什么材料?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二、工程质保期...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定?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定有哪些一、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定有哪些?《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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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1、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2、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职工受...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一、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以他人名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及无法办理住房贷款而以他人名义购买住房等等。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都存在极大风险,一旦被借名人不诚信,买房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甚至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买房人不应借用他人名义购房。二、借名买房的购房合同有效吗?1、借名购买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意思自治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委托代理方面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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