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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39908634(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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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欺骗玩弄我的感情,骗财骗色还侮辱我,我要用法律武器接开渣男真面目
·本人在乡下买房,当时询问卖房人是否有土地,卖房说没有,便手写买卖房屋合同并支付了定金48000(四万八千圆人民币),但买房后证实卖房人有土地,那请问这种情况我不买了并要...
·在法律上是否支持出嫁的姐姐减少回家次数,我有一个水火不相容的姐姐,一天到晚跟我过不去,那我们这种死对头状况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我已经受够了被她欺压,她如今已出嫁,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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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合买房,房产证是否可以办理,需覆行什么手续。
·刑事赔偿金支付完后,赔偿协议如何签,谢谢您
·我的同学借我现金很多年了,借条是这样写的:今借现金****借款人***日期2005年。现在问他要他老找借口,我该怎么办。起诉他可以要回来吗。谢谢
·诉讼离婚需要些什么材料啊?
·婚前以女方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子价00万,贷款50万,首付50万,还款15。已经还,现在已增值到160万。男方出0%,女方出0%,现在婚后三准备离婚,房产应当怎样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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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做过牢,,请问签证可以办吗,听说要消案底,怎么消呢,
·老人有2个儿子,3个女儿,大儿子因病早逝,儿媳改嫁,但没有与男方办理结婚手续,后来,男方再一次因病去世。大儿子有2个儿子,已经成家立业。二儿子现要求与大儿子的孩子共同赡...
·已分居5年,要答应对方无理的条件,才肯离我该怎么办
·亲属上帐,怎么弄
·我有一个女同学,她15。他有一个18岁的男朋友。俩人分手后,他把她的裸照视频发到一个群里,群里有几百人。。她不想活了。。我安慰她后说帮她找律师她才稳住情绪。*烦哪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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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主张救援费1400元(有救援发票),误工费6天(2400元)(有修车发票为证)。我要起诉对方,应该怎么作?
·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三年,单位一共补偿本人20000多,请问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吗?
·我上月在幼儿园做饭,但工作不合适,不想做下去,老板不发工资,我OO元投诉有用吗、?
·申请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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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想结婚,但他是已经结过婚的,我怕父母不同意,一直没有告诉家人。我想问,他的什么材料上注明是结过婚。我和他结婚后,户口本上会显示他是二婚吗?
·山前大道欠工人钱公司什么时间给工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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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新年好!想咨询您一下,我给别人垫付了5400元的调车费,现在对方电话都不接了,我只有电话录音,能不能起诉要到钱啊
·父亲让我一人扶养,把财产留给我,写了遗书,他自己觉得有两个孩子,却又给他写了遗书,谁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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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他公司做事一个星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一个星期后他的老婆找我谈叫我做兼职,其实我明白就是说不要我做了的意思。那么我就后来的一个星期没有去。后来有个客户以前他们的...
·新房没交物业费,拒绝给业主叫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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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有哪些
    侵权责任有哪些?民事行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侵权责任,那么侵权责任有哪些?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从而无法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侵权责任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侵权责任有哪些1、一般侵权一般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2、特殊侵权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仍应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量多少可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量多少可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也就是说:6万至200万元为数额较大;2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非罪的认定严格以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只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因此,如...

·彩礼超过三万的新规定是怎样的没有关于彩礼超过三万的新规定
    彩礼超过三万的新规定是怎样的没有关于彩礼超过三万的新规定。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给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彩礼依附于婚约,婚约解除,彩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当事人订立婚约的目的是结婚,结婚从形式上看是以是当事人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依据的,从本质上看是以当事人是否共同生活为依据的。二、彩礼返还数额减少的情况: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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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能变更抚养权吗?
    涉外离婚能变更抚养权吗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之时作出了安排,日后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也是会对抚养权作出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必须要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才能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呢?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如何进行涉外抚养...

·刑法中不作为犯罪法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中不作为犯罪法条的规定是怎样的?遗弃罪、不救治伤病军人等罪名都是刑法中关于不作为犯罪法条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 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二、不作为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1、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行为人...

·打假人散装食品无标签店家价格欺诈需要赔偿吗
    打假人散装食品无标签店家需要赔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什么是价格欺诈行为(1)价格欺诈行为的含义。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2)价格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或采取的价格手段,属于以下情形...

·分居后不知情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地,那么在分居后一方发生而另一方并不知情的债务,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呢?又该如何有效的维护及保障自身的有关权益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1、首先要明确,债务的产生和分居是否达到两年没有具体关系。不知情不能作为对抗债务人。债务人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人清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证明对方将钱用于个人事物,没有用到家庭中来,这个要强硬证据,最好是人证。另外对方不正当债务,例如赌博等,可以不负责2、另外还必须得处理一下几个问题:(1)、夫妻双方对各自对外的债务,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夫妻双方不管是在婚姻关系和睦期间还是冷战诉讼期间,任何一方的对外借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

·员工的工资有哪些?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作为员工,您不能在看到工资条后就什么都不管了,还要了解工资包括哪些。那么,究竟员工的工资有哪些呢?其实,不管员工工资究竟包括哪些,单位都有义务及时向员工支付工资。那在实践中,对于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一、员工的工资有哪些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8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件工资;2、奖金;3、计时工资;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单位不及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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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个人借债,配偶偿还的行为,可否认定为对债务的追认
    对于债务人一方个人举债,配偶曾偿还一次或数次,如果配偶没有明确表示愿意与债务人共同还债,就不能认定是配偶对债务的追认。夫妻共同债务追认是指夫妻一方举债后,另一方明确表示该笔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追认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只有“明示”才可以构成夫妻一方对共同债务的事后追认。

·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那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1、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抵押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抵押,即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结合为一个统一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2、房产和地产的分别抵押房产和地产的分别抵押,即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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