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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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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扶余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吉林松原扶余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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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余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
·驾驶证现在暂扣能差什么时能拿证吗
·我外甥是残疾军人,前天下午在工地因不让旁边施工队填倒垃圾,他1人被他们8~9人殴打,因当时我外甥只有1人,所以被他们8~9人殴打,殴打中他只是做了自卫性的动作,但派出所...
·我父母09年的时候把房子卖给别人了,当时买房的说想种田,我父母就把家门口的一块地给他们种,现在地被征用了,请问买房的应不应该拿补偿费,他们买房后一直没在家种田,以前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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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我想问一下起诉欠钱的没有借款条能行吗
·有个人借了我3000多次要都没给,我只知道他姓名联系电话,微信有,可以起诉吗
·蔡律师您好:本活氧健康公司聘请一位常年法律顾问?
·本人在扬州一家船舶公司做钳工工作。因今年公司效益不好,经理准备明年把我们调遣上海如今我们今年的工作也结束了,我们不高兴去上海我们要求经理把今年的工资全部结算完可是他不肯...
·我原来是法人,但是银行卡显我名字有什心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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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妻本来和解女儿抚养权给她,现在动不动不让我看女儿,我想要回抚养权
·我老公经常跟我吵架,说分开小孩不给我,他把出生证明抢去,还打我
·我父亲十几岁就开始参加工作,自下岗后一直身体不好【心脏病,脑肿瘤】医院所有的病单加一起足有一大摞,按照所以程序可以办病退【年龄也达到,1957年】但是我现在听说还要上缴...
·学校搬迁。协议还有两到期。请问怎么赔偿."w990mamt20
·求助怀孕生的孩子不是老公的,这婚姻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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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盖好了,是十四万的活,现在付了六万,剩下的现在去要不给怎么办
·我和我同学是衡南县的人,他欠了我2000块钱,我能去衡南县法院告他妈
·章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事件:我在萧山临浦镇建材市场租了一套房子,想开一家足浴店。现在已办理营业执照,在消防来验收时,消防工作人员告诉经营面积与营业执照上的面积不符。...
·对方现在把我拉黑了,微信支付宝都拉黑。电话不接,我也有他给我写的欠条也填字了按手印了,他身份证我也有了只是照片,欠钱都微信支付宝转账也就有12400块钱有二百块钱是现金...
·我的一位员工通过手机发短信编辑了辞职信给我申请辞职,请问我可以按照将那位员工退工么?因为那员工之后就一直没有来。我怕现在将他退工,之后他反咬说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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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去同德,车是我的,我无证,从乐都到西宁南一直是我开的,到西宁南收费站的时候,我和朋友换了座位因为他有驾驶a,但技术没有我好,恰好换座位的时候被交警看到了,这样的...
·和人合伙投资失败,我募集来的资金方准备告我诈骗,不知道怎么处理,
·就是争夺抚养权,国家规定抚养费是多少
·怎么汇款啊?
·如果我把我自己的银行储蓄卡给别人用~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或者后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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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里面讲述一个少年通过网上*博成功赢得一千万……看完以后,我觉得很好奇。在中国网上*球是合法的吗?如果不合法,那会构成怎样的犯罪行为呢?公安机关会凭借...
·在小美容院上班一年多,店里要求入股才能分配顾客,签了入股协议,离职不退不分红,是否可以退呢?上班也没签合同没给交保险
 扶余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
·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高铁因其速度迅速,在我国交通方式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修高铁也是需要占用土地的,占用土地就需要赔偿,一般来说,赔偿是有标准的,因此,赔偿的标准也是很多朋友关注、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以白沙埠镇为例,向您解释一下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白沙埠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

·死刑案件辩护人有什么权利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刑事案件,法律赋予辩护人的权利多少还是有点区别的。那么要是属于死刑案件的话,此时辩护人的权利自然与一般案件的权利不同。到底死刑案件辩护人有什么权利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死刑案件辩护人有什么权利1、人民法院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复制涉及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并直接影响的证据材料的复制费用,应当免收或者按照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减收。2、在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当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发言的完整性;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纳与否的理由等。3、人民法院因故推迟开庭时间应当于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律师,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律师送达裁判文书等...

·量刑制度与量刑情节有哪些关联
    量刑制度与量刑情节有哪些关联一、量刑制度与量刑情节有哪些关联量刑情节和量刑制度是指由刑事法律规定或认可的定罪事实以外的,体现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据以决定对犯罪人是否处刑以及处刑轻重所应当或可以考虑的各种事实情况。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有以下几种: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第2段前段)。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段后段);(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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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法医鉴定流程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

·购销合同诉讼和解协议书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购销合同诉讼和解协议书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第一部分:写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第二部分:写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经过。第三部分:和解各方达成的协议内容。第四部分: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手印,见证人签字按手印。二、民事诉讼调解的流程1、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2、调解的进...

·火灾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火灾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火灾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是在刑法条文当中的第115条当中,如果是放火或者是以其他的方法导致人员受到伤害,将会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这样一种规定,这实际上就是火灾方面的一种刑事方面的处罚,失火罪它的立案标准是情节比较严重。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

·自我隔离期间工资应该如何办
    劳动者在隔离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签了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办一、要求继续履行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时候伴随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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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有限公司表决权行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有限公司表决权行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现代公司基本都是按比例决策权的原则实施提案决策的。所以许多性质的公司都会对表决权行使的问题有所疑问。那么,公司法有限公司表决权行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在文中进行了详细解答,希望能帮您解答相关疑惑。什么是股东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农民的土地确权,确权了有何好处?
    农民的土地确权,确权了有何好处?农村土地确权已经快接近尾声,但是许多人还高不明白为什么要确权,农民土地确权了有何好处?在当前的农村土地改革中,土地的增值趋势是显而易见的,不少人想从中分到一杯羹都没有办法,而对于有地农民来讲,只需要现在把土地确权工作做好了,今后的这些土地福利就可以直接享受到,又何乐而不为呢?具体来讲,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可以享受许多好处,比如:1.土地抵押贷款有了凭证先就你所关心的贷款问题来讲,现在部分试点区域已经展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宅基地抵押贷款,从国家的政策走向来看,全国范围普及只是时间问题,但是贷款的前提就是你得有确权之后的凭证啊,不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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