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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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构成侵犯按照法律怎么处理
·你好.我老公三个月前打工回家请朋友一起喝酒.八点半喝完酒别人又请的唱歌.十一点多他们把我老公送回家当时我老公已经醉的不堪一击了然后他们就走了.到凌晨两点多其中一人又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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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问题
·我经营撂荒十多的土地现在的经营权应该归."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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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9的今5O岁,临时工之前单位交了十保险,说今不给交了,我该咋办,能自已一次性补5吗
·我叫陈建,身份证号:320324197407272977是江苏省睢宁县的一名特困职工(可查询),为了生活,我想提升学历拿个大专文凭,今年5月,我上网咨询了一下,南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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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现在闹离婚,法院判了,但是没有生效,我和别的女人民俗订婚,当时不结婚,算是重婚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
·强拆大棚,怎么处理,怎么包赔
·拖欠工资去法院需要什么,老板是献县的.
·在南通打工两天,与同事抬150公斤脚手架,隔一天去医院检查视网膜裂孔,现在在老家洪泽,没有公司的联系方式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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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涉外律师咨询解答·可以起诉离婚争取小孩抚养权. 张锦天
·造成损失,想要获得赔偿,就得找到损害人 秦卫东
·得有一定依据,才能申请去做 张锦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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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申请劳动仲裁。 weihaiyang
·你好,可以一边向其索要一边补充其他证据。若无法解决最好尽快起诉。 pxlvshi
·购买这样的房子还是谨慎的好。 weihaiyang
·责任认定书,病历,交费单等证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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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你公公同意, 宋瑞岭
·可以的。。 ljp334202
·建议直接报警处理。 匿名
·报警处理。 weihaiyang
·您好,是在哪里的押金没有退,有签订合同吗?或者收据?转款凭证也可以,如果收取押金不符合双方的约定或者违法,您有权要回,可以通过报警或诉讼解决。 俞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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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chnlegal
·你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解决此事。 宋瑞岭
·建议去平台协商。 潘兆忠
·与你要预约的律师联系。. 岳阳仇伶
·咸淡是各人的口味感觉不一样。所以,老板不可能给你退换。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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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一是律师不好去做这个取证的事情,二是能做的话,费用也不好谈的。 潘兆忠
·你可以要求按照原合同继承履行。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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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涉外律师法律常识·事实婚姻解除后怎么再结婚
一、事实婚姻解除后怎么再结婚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遵守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在合法的情况的,事实婚姻解除了是可以跟另一方结婚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五条【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二、事实婚姻能否解除...
·江苏常州哪里有工伤鉴定?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江苏常州哪里有工伤鉴定?一、工伤认定流程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6、工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有哪些在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进行技术方面的鉴定,此时就有可能要书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而在具体书写这个陈述材料的的时候,也会有具体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述材料中的重要部分1、病历记录中的矛盾与真假;2、医嘱、护理、治疗手段在内的治疗异议;知情权;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3、病史检查、体检、检验、影像、鉴别诊断在内的诊断异议;4、与某时间点上病情相关的医疗理性规则;应为而未为或不应为而为的诊治行为;5、过错的类别与后果,如:病情诊断、治疗抉择、可替代医疗措施告知、治疗...
·浮山涉外律师: 13835764398(贾律师) 13835798288(卢律师)
·非法集资的刑事赔偿权的拥有者是谁?
非法集资的刑事赔偿权的拥有者是谁?非法集资的刑事赔偿权的拥有者是受害者,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
·土地使用证权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权属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权属是指所有权的归属,土地使用证的权属也就是使用证的归属,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证是归集体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归办理者所有,证明其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利。一、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
·在我国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在我国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以下几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
·网络诽谤犯罪的判定
网络诽谤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捏造事实;二是散布捏造的事实;三是行为指向特定人的人格、名誉;四是情节严重。 关于捏造行为。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虚构不符合真相或者并不存在的事实。就是说,诽谤他人的内容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能构成诽谤罪。这里的问题是,诽谤他人是否需要全部虚构事实,部分歪曲事实算不算“捏造事实”。刑法通说认为,诽谤他人的内容必须是完全捏造和虚构的。换言之,部分歪曲事实不能成立诽谤罪。笔者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因为,部分歪曲事实与全部虚构事实,只是虚构某一事实的程度的差异,从其危害后果看,很难得出...
·最高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
生活中的恐吓行为要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就有可能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了,而此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一种犯罪,但在实际实施了有关行为之后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才会认定构成犯罪。而我国也对此罪做出了司法解释规定,下文中提供最高法关于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
·浮山涉外律师: 13835764398(贾律师) 13835798288(卢律师)
·同居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该怎么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同居关系解除后,同居期间生的孩子的抚养义务怎么承担?想要弄清这个问题第一步需要确定非法同居生下的孩子由男方抚养还是由女方抚养:1、双方可以一起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孩子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额度,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法院会依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判决。2、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跟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跟随对其有利孩子身心健康的一方生活,比如收入水平较高、生活水平较高的一方;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提出自愿选择跟谁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假冒注册商标罪会判多少年
假冒注册商标罪会判多少年(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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