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律师
服务范围·秦皇岛抚宁区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河北抚宁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秦皇岛抚宁区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抚宁区建筑律师业务范围:抚宁区建筑律师,抚宁区建筑工程律师,抚宁区建筑房地产律师,抚宁区工程欠款律师,抚宁区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抚宁区建筑律师业务范围:抚宁区建筑律师,抚宁区建筑工程律师,抚宁区建筑房地产律师,抚宁区工程欠款律师,抚宁区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 ![]()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
抚宁区建筑律师法律咨询·暂无
·我是从2006年1月份领取了18个月的失业金。今年我用重新就业了,我还用缴纳失业保险吗?以后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我以后如果再失业,还能领失业保险吗
·你好,我一个亲戚,他是江西的,然后7月8从徐州市第二看守所送到江宁监狱,麻烦你们看看有没有这个人?以便我们好去接见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2023年09月15日17时35分在科右中旗巴镇铁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我在直行,对方从岔道上主路,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是现在修我们家车需要4千多,对方保险只赔付3500...
·我楼6米,开发商要在我楼后面6层楼,并且往下挖5米深
·在单位(上市)公司连续工作13年,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可却等到了一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如何维权?
·你好,我想问下关于房子方面的问题,如果可以给我个联系方式
·马律师好!想咨询有关违章建筑,拆违不公平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你好,建议咨询社保基金局
·你好,我是20154月18左肩骨折,事后每一个月,去做检查一直到7月23,医生说骨折的部位以康复。但骨折出还是有些疼,因为医生说好了,后续我就没有去做检查,直道2016...
·同事借钱不还不接电话失去踪迹
·您好,我买了一辆二手车,但是发现车辆公里数与实际公里数差距非常大,我可以要求他们退车吗
·我哥在下班途中被摩托车墥了请问这和厂里有关系吗?这样的事能算工伤吗?肇事者出了一部分钱,和厂里要负的责任有矛盾吗?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我晚上去吃放,车停在辅道的停车位内,车旁边有一辆逆向停放的面包车,我开车门下车时碰到了从后面高速经过的电动自行车(汽车人未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摔倒,撞在面包车...
·这样签了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我是云南昭阳区人,因夫妻感情破裂现已经回云南二年了,想和他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我不敢回去了,我的户籍已迁入高淳我应该怎么办。
·一开始是我给他玩我的游戏号,然后他登我qq需要游戏验证码,有了验证码才能登录qq才能登录游戏,我把验证码给他了,然后她叫我把验证码给他说我给他说了,本来好,我是借给他租...
·姜侓师,你办工伤纠纷这一块吗?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期限为一年是指从事故发生到我们打官司的时间吗?
·没有转诊证明农合不能报销百分之二十吗
·诉讼地点是高邮市所辖地。
·企业突然解雇工人,应作何赔偿
·请我判刑后送往看守所期间家属可以探望吗?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我们夫妻分居,俩孩子都由我一人在抚养,请问我可以以俩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抚养费吗?
·我是从2006年1月份领取了18个月的失业金。今年我用重新就业了,我还用缴纳失业保险吗?以后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我以后如果再失业,还能领失业保险吗
·你好,我一个亲戚,他是江西的,然后7月8从徐州市第二看守所送到江宁监狱,麻烦你们看看有没有这个人?以便我们好去接见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2023年09月15日17时35分在科右中旗巴镇铁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我在直行,对方从岔道上主路,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是现在修我们家车需要4千多,对方保险只赔付3500...
·我楼6米,开发商要在我楼后面6层楼,并且往下挖5米深
·在单位(上市)公司连续工作13年,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可却等到了一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如何维权?
·你好,我想问下关于房子方面的问题,如果可以给我个联系方式
·马律师好!想咨询有关违章建筑,拆违不公平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你好,建议咨询社保基金局
·你好,我是20154月18左肩骨折,事后每一个月,去做检查一直到7月23,医生说骨折的部位以康复。但骨折出还是有些疼,因为医生说好了,后续我就没有去做检查,直道2016...
·同事借钱不还不接电话失去踪迹
·您好,我买了一辆二手车,但是发现车辆公里数与实际公里数差距非常大,我可以要求他们退车吗
·我哥在下班途中被摩托车墥了请问这和厂里有关系吗?这样的事能算工伤吗?肇事者出了一部分钱,和厂里要负的责任有矛盾吗?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我晚上去吃放,车停在辅道的停车位内,车旁边有一辆逆向停放的面包车,我开车门下车时碰到了从后面高速经过的电动自行车(汽车人未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摔倒,撞在面包车...
·这样签了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我是云南昭阳区人,因夫妻感情破裂现已经回云南二年了,想和他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我不敢回去了,我的户籍已迁入高淳我应该怎么办。
·一开始是我给他玩我的游戏号,然后他登我qq需要游戏验证码,有了验证码才能登录qq才能登录游戏,我把验证码给他了,然后她叫我把验证码给他说我给他说了,本来好,我是借给他租...
·姜侓师,你办工伤纠纷这一块吗?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期限为一年是指从事故发生到我们打官司的时间吗?
·没有转诊证明农合不能报销百分之二十吗
·诉讼地点是高邮市所辖地。
·企业突然解雇工人,应作何赔偿
·请我判刑后送往看守所期间家属可以探望吗?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我们夫妻分居,俩孩子都由我一人在抚养,请问我可以以俩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抚养费吗?
抚宁区建筑律师咨询解答·尽早委托律师,诉讼离婚。.* 苏雁晓
·不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weihaiyang
·实在不好过,可以考虑离婚。 宋瑞岭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建议收集证据,可以考虑要求退还聘礼。 潘兆忠
·你们可以约定一个探望孩子的地点。. 何晓艳
·房产如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宋瑞岭
·父母有遗嘱载明房子归你所有么。 li35031557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zag1971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报警!由警方处理!! 宋瑞岭
·还有小孩的抚养问题,这个也是个问题, 潘兆忠
·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由交警处理。 weihaiyang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现在全国联网,去登记机关查询。* 吉增萍
·可以反映. 岳阳仇伶
·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weihaiyang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意见供参考。. 匿名
·电话联系律师 吉增萍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可以起诉解决。 weihaiyang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出庭,不要放弃诉讼权利。 宋瑞岭
·不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weihaiyang
·实在不好过,可以考虑离婚。 宋瑞岭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建议收集证据,可以考虑要求退还聘礼。 潘兆忠
·你们可以约定一个探望孩子的地点。. 何晓艳
·房产如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宋瑞岭
·父母有遗嘱载明房子归你所有么。 li35031557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zag1971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报警!由警方处理!! 宋瑞岭
·还有小孩的抚养问题,这个也是个问题, 潘兆忠
·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由交警处理。 weihaiyang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现在全国联网,去登记机关查询。* 吉增萍
·可以反映. 岳阳仇伶
·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weihaiyang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意见供参考。. 匿名
·电话联系律师 吉增萍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可以起诉解决。 weihaiyang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出庭,不要放弃诉讼权利。 宋瑞岭
抚宁区建筑律师法律常识·公司减资程序时间限制有没有?
公司减资程序时间限制有没有?一、公司减资程序时间限制有没有?是有的;需要公司股东会作出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做好后,需要减资前的所有股东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股东会决议做好后,30日内在史记报纸发布减资公告。提前和报社招商部联系登记减资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的手续、时间、日期,然后需要到报社交钱登报。具体的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需要减资前的所有股东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因为办理减资手续,是需要在登报后的45天之后办理的,这里的45天包含节假日、休息日,所以登报的时间尽早。下一步大家需要准备章程,根据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折抵刑期吗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
·工伤伤残鉴定多久能出结果
工伤伤残鉴定多久能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公司法法定公积金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法定公积金的概念是什么?从会计的角度去说,公积金,是指依照法律、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公司的营业利润或其他收入中提取的一种储备金。公积金制度的确立对公司的存续和发展意义重大。建立公积金制度后,当亏损出现时用以弥补亏损,就可用以充实公司资金、增强公司信用,从而避免公司经营活动出现较大的动荡,以保证债权人及社会交易的安全。另外,公司要求得长远发展,用公积金追加投资无疑是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的最佳途径。在公积金的使用上,主要是转作新增资本和弥补公司亏损,另外,公司发行新股时,可用公积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扩充资金,根据股东原持股比例发给股东新股。但公积金绝不能作为红利分发给股东。二、公司法对...
·侵占罪立案金额该怎么确定
财产型犯罪是刑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盗窃罪、诈骗罪、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等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犯罪都属于财产型犯罪。其中,您比较陌生的是侵占罪。说陌生,不是因为侵占罪这个名称,而是对其的认识,因为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与生活语言对“侵占罪”的理解有一定出入。财产型犯罪离不开对财产数额的规定,财产型犯罪想要入罪犯罪数额都必须达到一定标准。那一般侵占罪立案金额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如何认定侵占罪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时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由于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律规定必须要先进行调解,因此针对离婚案件不一定都是判决结果,还有可能是被调解结案。通常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同时符合了法定条件的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究竟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我国法律列举了五种情形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我国现行《婚姻法》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地严重过错行...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公司法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法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合法?公司法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合法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
·向工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项目有哪些?
向工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项目有哪些?工伤待遇应当根据鉴定结果来具体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1、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3、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4、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公司减资程序时间限制有没有?一、公司减资程序时间限制有没有?是有的;需要公司股东会作出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做好后,需要减资前的所有股东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股东会决议做好后,30日内在史记报纸发布减资公告。提前和报社招商部联系登记减资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的手续、时间、日期,然后需要到报社交钱登报。具体的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需要减资前的所有股东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因为办理减资手续,是需要在登报后的45天之后办理的,这里的45天包含节假日、休息日,所以登报的时间尽早。下一步大家需要准备章程,根据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折抵刑期吗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
·工伤伤残鉴定多久能出结果
工伤伤残鉴定多久能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公司法法定公积金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法定公积金的概念是什么?从会计的角度去说,公积金,是指依照法律、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公司的营业利润或其他收入中提取的一种储备金。公积金制度的确立对公司的存续和发展意义重大。建立公积金制度后,当亏损出现时用以弥补亏损,就可用以充实公司资金、增强公司信用,从而避免公司经营活动出现较大的动荡,以保证债权人及社会交易的安全。另外,公司要求得长远发展,用公积金追加投资无疑是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的最佳途径。在公积金的使用上,主要是转作新增资本和弥补公司亏损,另外,公司发行新股时,可用公积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扩充资金,根据股东原持股比例发给股东新股。但公积金绝不能作为红利分发给股东。二、公司法对...
·侵占罪立案金额该怎么确定
财产型犯罪是刑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盗窃罪、诈骗罪、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等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犯罪都属于财产型犯罪。其中,您比较陌生的是侵占罪。说陌生,不是因为侵占罪这个名称,而是对其的认识,因为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与生活语言对“侵占罪”的理解有一定出入。财产型犯罪离不开对财产数额的规定,财产型犯罪想要入罪犯罪数额都必须达到一定标准。那一般侵占罪立案金额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如何认定侵占罪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时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由于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律规定必须要先进行调解,因此针对离婚案件不一定都是判决结果,还有可能是被调解结案。通常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同时符合了法定条件的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究竟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我国法律列举了五种情形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我国现行《婚姻法》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地严重过错行...
·抚宁区建筑律师: 13930313866(冯律师) 13031433396(孔律师)
·公司法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法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合法?公司法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合法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
·向工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项目有哪些?
向工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项目有哪些?工伤待遇应当根据鉴定结果来具体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1、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3、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4、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建筑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