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海事律师

 东乡专业律师>> 离婚继承 劳动工伤 公司 合同债务 投资证券保险 建筑房产 交通医疗赔偿 刑事辩护 行政 知识产权 海事 涉外
 东乡周边律师>> 临夏 临夏市 临夏县 康乐 永靖 广河 和政 东乡 积石山 
 首页 >> 临夏 >> 东乡律师 >> 东乡海事律师
  海事律师
  海事律师

  服务范围
·临夏东乡海事律师专业办理海事海商案件,具备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丰富经验,甘肃临夏东乡海事律师擅长处理船舶碰撞、提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拖航、租船、船舶建造及打捞合同、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海事侵权责任等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致力于为货主、船东、货代、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海事律师服务
·东乡海事律师业务范围:东乡海事律师,东乡海商律师,东乡海商海事律师,东乡涉外仲裁律师,东乡国际贸易律师海商,海事,船舶碰撞,海事索赔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东乡海事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你个事,承办方那边不给钱我们起诉需要什么手
·请问我的父亲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时间是明年1月25日,开庭时需要准备什么吗?
·异地婚姻,在娄底双峰领的结婚证,两人感情已破裂,与男方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我本人不在当地,行事不方便,想起诉离婚,找律师帮我写离婚起诉书,全权代为处理相关程序事务
·东乡海事律师:
·一个朋友犯了涉黄刑事案件好出来吗?得大概花多少钱?
·故意打断他人胁骨6根错造戍终身残废怎样处理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车在车位被别人开的车撞了,对方全责,但不予赔偿,起诉说没有维修清单和维修发票法院就不能立案?车只能在四s店修,法院才能承认吗?在县城修理厂能不能修?
·想在家乡南城投资一个加油站,不不知能否帮上忙?如可以的话,联系微信40,打扰了!谢谢!.
·东乡海事律师:
·车祸;;;我要起诉他;;他是外市的;怎么能接到通知?
·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想买车但是贷款没有通过我想用我姐姐的名字贷款还款是我来还,但是现在我姐夫现在有个官司还没有结束,我想问一下就是车辆贷款下来后我和我姐姐可...
·骑电瓶车上班,已打完上班卡,去岗位的路上,撞到了路边的管道,腿受伤了,这算工伤吗."w990mamt20
·我的父亲已过世,我把母亲的户口落入我家赡养我只有一个妹妹.请问我可以申请二胎吗/我已有一个儿子
·我在xx上被人骗100元钱,对方以xx强开额度收取手续费为由进行诱骗,请问这个钱网警能追回吗,交易记录,聊天记录都有,
·东乡海事律师:
·笔记本手机被偷,与房东有责任吗?
·我是外籍华人,我阿姨x我妈妈的妹妹x现居南昌,想在她过世后把她的房产给我,需要办什么手续?我们需要南昌的涉外家事律师,可以提供面对面咨询?
·一般来讲,如果是结婚登记前给的属于对于个人赠与,结婚登记后给的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二手房房产证已经过户土地是集体土地证无法过户我非本村
·家中老人被邻居因为纠纷而打,经过派出所民警处理,给打人的进行行政拘留,现在时间以过去了半年了,但是依然没有得到拘留,原因民警说是拘留所现在不收人,我想了解一下是不是拘留...
·东乡海事律师:
·张律师您好,我弟是个买菜的,有个小饭店每次买的菜,半年没付款了,现在人跑了,想咨询一下您,怎样才能要回这个钱呢,谢谢!
·胸部左侧第11,12肋骨骨折,T12,L1,L2左侧横突骨折,双下肺挫伤。这个能评上几级,又能陪尝多少?
·因心动过缓不能上夜班,合同即将到期,厂里不愿再续合同,这样我本人是否可以与他们打官司,没有违反厂规。
·请问判刑了,会通知家里人吗?
·律师你们好!我是广西北流这边的、有点事向你们咨询下,我于2021年5月份在岑溪糯垌法院、因未婚生子、女儿入了糯垌户耤、之后因感情不和、我带了几个月大的女儿回了娘家,最后...
·东乡海事律师:
·欠我8000,2年还了5000块钱,打的欠条说24年底还完,到现在还欠,3000,人消失不见。我立案申请,到现在没通过。, .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
·要看你是否与贷款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借款人进行担保,如果没有则无需承担责任
 东乡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一、法院判离婚抚养费必须一次给清吗?
    一、法院判离婚抚养费必须一次给清吗?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你想主张抚养费,具体数额需要参考当地经济水平、的收入等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

·孕妇提出离婚该怎样处理?
    孕妇提出离婚该怎样处理?孕妇提出离婚该怎样处理?《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提出离婚的女方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限于此。可以看出,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应该提出离婚,但女方仍然可以提出离婚。有两种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你选择离婚协议,你必须先在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上达成协议才能签署离婚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如果你选择诉讼离婚,你需要去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离婚将被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

·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机动车驾驶者要是在道路上有飙车、醉驾等行为的,一旦被发现,那么就会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那么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呢?此时虽然不是进行刑事处罚,但是对驾驶者的人身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
·东乡海事律师:

·2023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多少年?
    2023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多少年?2018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多少年?1、2018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

·土地使用证变更成都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实际中的土地情况可以看出,土地的面积适用范围等内容是在逐年进行着演变的。所以随着社会的更新发展对于土地使用证需要进行相对应的变更与更新。那么土地使用证变更成都的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的内容就进行了相关的内容分析与诠释。土地使用证变更成都的规定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的,申请人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

·超生以旷工为由辞退合法吗?
    超生以旷工为由辞退合法吗?超生以旷工为由辞退是不合法的,这是由于此时职员的行为并没有违反以下法律规范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

·亲戚朋友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亲戚朋友欠钱不还钱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个人债务纠纷起诉需要经过几个流程: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二、如何写追讨债务诉讼状?追讨债务诉讼状原告:___,女,___岁,汉族,文化,高中,联系电话:___。被告:___,男,...

·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保证金出现的地方有很多,如买房会收取保证金,投标会收取保证金等,如果支付保证金一方出现违约情况,保证金是会没收的,那么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有哪些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
·东乡海事律师:

·对单位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行贿罪是很常见的,有的是对个人行贿,有的是对单位行贿,但是无论是哪种行贿,都是违反法律的,都会受到法律处罚。法律上也出台了反行贿受贿的法律,并且根据实际要求出台了对单位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进一步解释和阐述行贿罪,让您更加清楚的了解行贿罪。具体的内容可以到本文了解。一、对单位行贿罪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突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八)单位行贿案(第393条)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

·怎样认定犯罪分子是否属于自首
    怎样认定犯罪分子是否属于自首怎样认定犯罪分子是否属于自首?要看犯罪分子是否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要考察犯罪分子是否已经或必然被司法机关控制。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那自首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关于这些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样认定犯罪分子是否属于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构成自首必须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行为人主观心态、客观行为、客观效果等因素。自动投案的认定“自动投案”包括一般自动投案和视为自动投案两个类型: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发觉但并未受到讯...

东乡海事律师
www.csj64.com
©Copyright 长三角律师网 since.2000
2026/3/16 21:44:00.2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