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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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胜区医疗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赵律师您好,我是一名退休教师,因退休时未将本人的军龄计入工龄,对本人的工资产生一定影响,现咨询一下您,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纠正吗?律师可以代理吗?
·刑事赔偿款能否抵顶民事赔偿款民事案件被告因所要欠款将被害人打伤构成轻伤并移送检察院公诉。取保候审后被告另案起诉受害人民事欠款。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达成赔偿协议,将案款...
·你好,车审逾期了,补办审要准备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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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致死后逃6后家里被捕
·不交综合保险,我没有劳动合同
·律师,你好:我是四川阿坝州人,2010年我岳父和另外两个人一起在当地某县乡下从一工程老板手里分了一部分风貌改造的工程来做,在当年11月就完工了,说12月底就为我岳父他们...
·亲属在交通事故中,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逃逸,受害人
·石岛劳动局:我在石岛码头做装卸工,因为不服从管理被开除,公司只发给我百分之三十五的工资(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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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别人抵押贷款,没还钱光大银行起诉,我有对方打的欠条
·无证驾驶在门头沟被抓,是在门头沟看守所吗
·有个公司要和我们合并,应该怎么合法操作?
·你好,我在公司做了两一共签了两次合同,今第三,之前想辞职,但是公司不给批,现在公司主动问我,意思想辞退我,这样会不会赔偿呀
·二十几叔叔把老房子卖给我但没有过现在房子的拆迁款被叔叔领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拿."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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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列东在老板家里被带走,住宿老板家里,
·11月20日,轻微交通事故,已经两三个月,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算了责方与保险公司只打过一次电话要理赔1500,我拒绝。自此不闻不问不理赔,请问如何申请赔偿
·丈夫出轨,跟别人老婆现已怀有小孩,我要怎样取证他们事实属实
·请问17岁办银行卡要什么条件?
·我是取保出来在看收所待了一个月出来两个多月了涉嫌嫖娼卖淫本身也就是技师期间到派出所做了3次笔录今天检察院打电话来要我明天去签什么文书想咨询."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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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套房子要出售,但证不过五年,想请教需用交哪些税费,分别又是按总价款的100%之多少交的?非常感谢,祝天天好心情
·货款拖延,不支付
·本人已婚老公市内户口才在农村老家买了一处老房和二亩地是我的名以后户口迁入市内农村的房和地能不能出售或继承
·分居多长时间算自动离婚,在一套房住,不在一个屋住,有儿子见证,算分居吗?
·我舅舅跟人家老板去河边淘金,掉进河里淹死了。这种死亡如何进行赔偿分析?有两个小孩,最大的四岁,小的一岁,妻子能力弱,父母六十多岁。如何赔偿?所有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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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法律,严不严重?
·从中国边境城市去缅甸边境城市可不可以不用护照去
 东胜区医疗纠纷律师法律常识
·一、无偿转让房屋必须写进合同么?
    一、无偿转让房屋必须写进合同么?无偿转让房屋,必须要写进合同。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二、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照有...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一、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公章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在清算过程中需要在一些相应的文件上需要用到,所以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二、清算完毕后,公司正式破产,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公司倒闭,公章应该会做废处理。公司破产后,公司从法律的角度讲,就已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其公章自然就应该不存在或失效。如果是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如果公司破产后,还使用破产公司的公章,属于欺骗行为。就像某某人已不在世,还以他的名义做事一样。公司等企业法人因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而成立,因注销、解散等而消灭,如自然人死...

·二房东转租没签合同应退还押金吗?
    二房东转租没签合同应退还押金吗?没有签订合同也是就应该要退还押金的;租赁期间超过6个月的,没有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押金应视为承租人妥善保管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解除且承租人履行上述义务后,应当退还。二、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一)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二)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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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一、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合同诈骗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哺乳期员工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哺乳期员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

·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买房?
    我们常见的都是成年人在买房,但有的家庭可能出现父母为未成年子女买房的情况,虽然此时不用未成年人实际出购房款,但房产毕竟是登记在他名下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买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买房社会上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的现象并不少见,那么,买房作为一种较重大的经济行为,未成年人作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有权作出呢?未成年人不包括16周岁至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完全平等,因此,所有公民,不管其年龄、性别、信仰及精神状况,他取得权利(包含所有权)的能力都是平等的,任何人无...

·离婚孩子扶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扶养费其实也就是指对孩子的抚养费,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但在离婚的情况下只能由一方实际来照顾子女,而另一方就只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离婚孩子扶养费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孩子扶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

·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分居是因感情不和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有因夫妻俩的工作单位分属两地致使夫妻分居;有的是子女在外念书,夫妻有一人专程前往异地照顾;有的是一方在监狱服刑造成的夫妻分居。上述情形均不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原因要素,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条件。2、分居应达两年或两年以上如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独自在另处生活,已达两年十一个月,这期间除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外,夫妻间没有履行任何夫妻义务,但在最后一个月中经亲友从中调和,独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与另一方共同生活。这时,他们的分居期间中断。如果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夫妻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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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最新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最新金额是多少?全国法律规定3000元以上可以构成犯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一。但基本都在3000到6000元。《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

·贵州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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