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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山区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试用期过后第四个月将被辞退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梁律师你好,我是宁波宁海县人,我儿子伙同俩人犯诈骗罪于今年3月12日关进丽水市看守所,诈骗金额2万内,至今未判,我打电话问过经办警官,他说开庭也不会通知家属,应为疫情,...
·房屋预售合同中的房屋代码是不是房屋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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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或者怂恿别人进行网络暴力违法吗
·乙方在甲方的地皮上建造房屋,合同到期后,建造的房屋归哪一方
·我想买一套别墅,但是房子是一证的,而且是绿本房产证,请问怎么过户呀?他的房产证不好转红本的,土地证也没有,以后我要卖好卖吗?
·诈骗钱财的可以追回来吗?谢谢
·现在我们村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但是我们家里面有两个儿子却只有一处宅基地,现在村里也不给办理宅基地证,请问现在我们村民可以自行办理吗?现在这个时候还可以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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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单位工半,突然要辞退我。劳动合同单位只让在上面签名字,其余都是空白。请问我能向单位索要额外工作吗分享我也要提a4条回san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san4位...
·我与村委签订了沙场承包协议后,没有办理采砂手续,就转让了,请问转让是否有效
·我看中一房子,属于回迁户的,但是他没有在开发公司开出房号,也就是说:我买他的房子不存在过户,可以直接在公司把房主开成我的名字。可是公司因为是回迁房,不签购房合同,只认回...
·孩子报的培训班,没有去上,要求退钱,培训机构不给退
·伤人交通事故,责任书没有下来,可以提取车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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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小淀法院电话.
·你好!我儿子在饶州监狱到这个五月三十号就够三年半了,刑期就满了!可是儿子也不跟家里联系怎么办?
·前段时间母亲5周岁)骑摩托三轮车,过交叉路口时闯红灯
·您好,我把车抵押了私人借贷,一时没去赎回,债主把我车单黑车给卖了。车主名义还是我,我担心车别人在使用
·我从别人那买了一块国有拍卖出让土地现在土地交易中心是别人的名字还没办土地证现在我要过户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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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登记前为女方购买一台车车名是女方的现因为女方外面有男人了要求离婚那车归谁?还有登记前男方家长给女方3万元现在要离婚钱应不应该返还给男方现在是因为女方外面有人才...
·你好,我是去年11月19号在南化氮肥厂做电缆桥架改造工程时左手食指末节粉碎性骨折,当天做了手术,由于我不懂医学常识,以为剩下的就是将来骨头接好了取出来钢板就可以了,由于...
·我老公在装修的时候受伤了怎么处理
·你好,我现在就是欠网贷和信用卡,催收打电话到我公司,还打给老板。公司辞退我了,而且没有签合同,能去问公司拿补偿吗,但是公司要我签离职手续,这会影响赔偿吗??
·入住小区两年半了,就第一年交了物业费,后面都没有交,原因是物业服务太差,安全也有隐患。业主代表也几次想换了物业,但都没成功。物业第2年也没有贴示续签合同,我也没有跟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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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西周镇尖领头村赖启东,我们结婚后,有个儿子,在我娘家开厂,欠了别人好多钱,200年跑了,我想给他离婚
·就是男方在外打工出轨跟别的女人同居,孩子六岁一直是女方家里带大抚养权那边胜算多些
 东山区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对方欠钱不还申请执行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申请执行怎么办?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

·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怎么办?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要求还款处理,拒不还款的可以强制执行处理。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法院会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

·购买期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买期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第一步,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第二步,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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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笔迹鉴定不是本人违法吗?
    贷款笔迹鉴定不是本人违法吗?是违法的,贷款合同必须要有借款人本人签字。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为了保证自身安全,贷方要求借方在贷款合同有效期间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它的流动性)至少要同它签订合同时的情况不相上下。贷款合同本身只是表示在借方违反合同条款的场合下,贷方有采取行动的合法权限。否则的话,贷方将受到它承诺的贷款条件的约束,一直要等到合同期满才能采取纠正措施。二、贷款合同中的主体资格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签约对方为个人签约对方如...

·债权债务转移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三方协议怎么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债务是可以进行部分或者是全部转让的,但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对不知情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在经过协商后,各方当事人需要签署债权债务转移三方协议,该协议怎么写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本编号:(2012)字第号签订时间:2012年月日签订地点: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元人民币。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一、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

·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怎么办?
    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怎么办?一、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怎么办?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着抢欠条的情况,提供充足的证据,对于这一事实进行证明,确实是存在着债务关系就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借款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1、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2、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3、语言问题。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复婚后的财产算谁的
    复婚后的财产算谁的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财产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归一方所有,即使是复婚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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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见的劳动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劳动合
    在常见的劳动合同中,一般来说是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中会对雇佣关系成立的时间进行规定,但是在某些合同中,却存在无时间限制的情况,这种合同便被称之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解除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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