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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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刑事律师法律咨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缓刑后会开除工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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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债的事,还有房子保全的问题
·东宁刑事律师: 13134537928(马律师) 13555005521(张律师)
·你好!我是河南的,在南京市江宁区华润雪花啤酒厂手的工伤。我是一个劳务工,2010年10月29日在工作时右手无名指挤伤指腹肉被挤掉指端骨折,经治疗无名指指端骨折部分截掉,...
·我女儿她们感情不和现在提出离婚因为女婿有外遇正房孑是安置房是他父亲名字请问房产怎么办还有小孩才几个月我女儿要小孩这有怎么办谢谢
·公司被收购,法人代表要变更,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你好我买了一辆车贷款没还完,是别人贷的现在他有别的贷款还不上了,我的车会被银行拍卖吗
·三级伤残,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什么法律依."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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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人罪的赔偿标准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结婚证丢失户口迁走可以补办吗?委托律师需要多少钱
·因政府修路导致楼房变成危楼,现在寻求解决办法?谢谢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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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老师通知我去了学校...才知道这件事...今天听老师描述了事情的发生情况:在昨天下午放学时,我儿子的同班同学在放学排队出校路上摔倒,牙齿被摔坏。当时老师询问的情...
·我老公帮工地老板收材料,老板没给钱给对方,我老被告张该怎么起诉
·我进公司已经2个月,除了第一签订了劳动合同,这还能拿到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w990mamt20
·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起诉去
·有人欠我24900元钱,一直未还,请问曹律师能帮我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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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我和店主口头协议说要转让他的店面给我经营,因为是亲戚所以没有任何的书面协议和合同,11月份我按口头协议通过银行汇款付了10万元的转让费,汇款单我有保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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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村官常和我们发生矛盾,我可以通过什么书籍来了解相关知识呢?
·结婚几天后就协议离婚了,从未同房过,离婚三年半了前妻的母亲又打来电话说离婚时给的钱少想再要钱,该给她吗?她还能不能起诉呢?
· 2016-5-31 16:46:19公司老板从2014年起承诺给我年薪15万,当时一直都是每月发6000元,剩余的工资年底春节放假前一次结清。到了今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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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对方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对方入了保险,经交警协商签订了协议,对方赔偿我医疗费、评残废共计2万元左右。当保险费赔偿下来之后,却打在了对方账户下,对方就找理由说当时责任在...
·没补偿,没安置,没签字,11月24日夜里偷拆,到现在不了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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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补偿,没安置,没签字,11月24日夜里偷拆,到现在不了了之1,
东宁刑事律师咨询解答·联系福州律师。. 岳阳仇伶
·咨询下具体不立案的原因。* 何晓艳
·估计你想很快离婚,又不想给对方高额的赔偿,那就等吧。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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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通常会有效果。 陈敬伟
·婚前的房子属于你所有,但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对方有权要求分割。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申请书,证据材料等。 weihaiyang
·各地都有标准,可以去当地有关部门了解。 weihaiyang
·如果别人都能完成,那就说明你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能会给你调岗乃至解除合同。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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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联系当地律师. 吉增萍
·不分居也可以起诉离婚。分居三年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宋瑞岭
·完整表达问题,建议电话咨询或到当地律所面询 zag1971
·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 网友
·赶快委托律师辩护吧。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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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监狱 zag1971
·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 weihaiyang
·如果对方在服刑,也可以起诉离婚的 王秀清
·如果没有重大的质量问题,退房的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weihaiyang
·养父干涉你的婚姻,是违法的,可找基层调解委员会来处理。 宋瑞岭
·东宁刑事律师: 13134537928(马律师) 13555005521(张律师)
·你可以直接起诉。 宋瑞岭
·还是看对方有没有财产吧。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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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刑事律师法律常识·刑事赔偿是否必须确认违法?
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国家赔偿,不需要先确认违法,只需要符合国家赔偿的情形的,就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
·一、一般情况下怎么样可以随时辞职?
一、一般情况下怎么样可以随时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二、员工离职注意事项:1、在协议中明确谁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
·一、抚养费是什么?
一、抚养费是什么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二、抚养费怎么给依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东宁刑事律师: 13134537928(马律师) 13555005521(张律师)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在给受害人个人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其家人带来麻烦与痛苦,精神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那么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否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以其承担何种事故责任来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另第四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人民法院依此规定处理案件时,在双方...
·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
·罪名批捕了可以变更吗?
批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公安机关在立案初查的时候立案的名称不是最终名称,通常都会在侦查的时候或呈请逮捕的时候确定其立案性质而更改,例如抢夺案,发现嫌疑人在作案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行为的,就会将案件改成抢劫案。如若检察院发现立案名称不符,也会要求公安机关更改的。已经批捕的罪名公安局不具有变更罪名的权力,但是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拥有可以变更罪名的权力。例如:法院变更罪名指控权,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认为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相吻合时,直接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依相应法条对被告人作出判决的权力。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
·构成敲诈勒索罪会枪毙吗?
构成敲诈勒索罪会枪毙吗?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会枪毙,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据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敲诈勒索的顶格处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敲诈勒索不会被判处死刑。二、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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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
暴力犯罪是所有的犯罪行为当中杀伤性最强的一种,这些暴力犯罪可能最终都会直接导致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的,而且暴力犯罪所采用的犯罪的手段也特别的直接,基本上就是打砸烧抢等。因此,结合暴力犯罪的犯罪手段和社会危害程度国家是规定了不得假释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一、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具体不得获得假释的情况如下:(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
·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如果走在路上,不幸被空中降落的不明物砸伤了,受害人在要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的时候,应该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了,是过错责任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了?对于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请看我们下文讲解。一、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什么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
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国家赔偿,不需要先确认违法,只需要符合国家赔偿的情形的,就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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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况下怎么样可以随时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二、员工离职注意事项:1、在协议中明确谁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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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费是什么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二、抚养费怎么给依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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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在给受害人个人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其家人带来麻烦与痛苦,精神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那么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否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以其承担何种事故责任来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另第四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人民法院依此规定处理案件时,在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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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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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如果走在路上,不幸被空中降落的不明物砸伤了,受害人在要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的时候,应该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了,是过错责任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了?对于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请看我们下文讲解。一、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什么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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