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湖街道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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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东丽湖街道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天津东丽区东丽湖街道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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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丽湖街道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购房定金收据丢了,怎么?交首付的时候应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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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母亲离婚我跟我母亲,但是最近父亲要贷款,而且贷款公司还打我电话询问情况,请问以后我父亲还不上贷款会牵连到我吗?(不是向银行贷的款/p>咨询编号887425|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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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子的成交价是76,运费10元,用了一张50的优惠券。结果收到货是条女裤,请问赔偿的金额应该怎么算?而且对方都说处理完了,联系我,多日未收到回复,每次都是我打电话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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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同赔偿我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损失费两万元我上访了五六个年头我事情一直解决不下我一分钱也没拿到我确实接受不下我该怎么办一定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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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于今年1月14日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分院去世年仅58岁,留下丈夫和30多岁未婚儿子和套产权房在泗泾镇,但她有年迈87岁老娘还健在请问是否有遗承权或要求膽养费谢谢...
·合伙人不向我提供账务,我该怎么办?
·蔡律师,您好!马来西亚一家律师楼受到客户委托,欲向当地土地局查询在金门市的房地产权拥有人,请问查核费用及程序如何。期盼获得您的尽快回复,感谢您的协助。
·在自家农村旁边建楼梯是违章搭建吗
·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多年,现在和他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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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钢板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期交货 导致我方现在交货延期  工厂扣押货款2000元 现要向加工厂追究逾期交货责任问题 我方...
·别人把钱存在我的账户上,我没有报警。当别人向我索要钱的时候我答应退款,但是错存人要主动承担转账所需的手续费。对方可以从我没报警和收取转账所需的手续费告我不当得利或者是侵...
·借款人没跑,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可以全部偿还吗?
·你好,我有一个兄弟在梅湖看守所,天气转冷,他身体不好,能不能给他带点衣服?
·因夫妻感情不合,现己两地分居两年如何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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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交通事故今年8月底已开庭,什么时候出判决结果,大概多久能拿到赔偿
·前几年你曾亲自调解了我们三兄弟的房产事宜,当时签了调解文书,按了手印,也同时和你合影留档了。离开时,你,特别提示,不要听信他人用人格担保之事,如果房产之事处理不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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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
    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在这种条件下,国家已经有实力有能力来进行进一步的现代化建设了。全国各地的城市与农村规划工作,多多少少都会涉及到征地。众所周知,土地被征用,是有经济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而不同。接下来, 律师将和您分享关于陕西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要前30天通知吗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要前30天通知吗?合同到期是不能辞退员工的,提前30天通知也不可以,如果不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

·老公欠赌债怎么办,谁来偿还
    老公欠赌债怎么办,谁来偿还小赌怡情,而大赌则就伤身了,甚至在实践中有人嗜赌如命,输掉了一切。那要是老公欠赌债怎么办呢?此时是否需要老婆来偿还赌债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老公欠赌债怎么办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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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导致受伤算不算工伤?
    是他导致受伤算不算工伤?他人导致的受伤不算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图片(2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

·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怎么处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由交警部门实际做出一个责任认定,划分了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之后,各自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经过认定,发现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话,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怎么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

·离婚时少分夫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夫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2、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

·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
    任何诉讼和仲裁都是有一定期限的,在一定期限内上诉,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受理仲裁出结果。有些单位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上故意违法,很多人不知道利用法院仲裁能否中止劳动关系。那么,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劳动争议仲裁流程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

·现如今随着房价的逐步升高,许多已经拥有一套房屋且有能力的人会
    现如今随着房价的逐步升高,许多已经拥有一套房屋且有能力的人会选择买第二套房子作为投资。但是房屋紧张和房价高涨的现状使得我国政府对二套房的购买标准有严格要求,二套房的首付比之首套房的首付要高上许多,宁波二套房首付比例是什么?一、宁波二套房首付比例是什么?1、2015年第二套房贷款中央新政策公布: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2、对拥有第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第二套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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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工程质量问题部门是哪个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保修期之内,
    举报工程质量问题部门是哪个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保修期之内,如果发生过程质量问题,组织或个人有权举报投诉,但是如果超过了保修期就不可一投诉举报了,只能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我国已设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保障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工作顺利进行。那么举报工程质量问题部门是哪个,如何投诉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举报工程质量问题部门是哪个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二、如何投诉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

·没签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我国社会当中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都是通过口头形式进行约定的,虽然国家强烈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这一方面的监督力度并不是特别强。有一部分职工在入职以后会存在这样一种疑惑,没签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并且这一问题在当今的劳动关系当中,实际上也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一、没签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尽管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动离职后,只要之前有在用人单位上过班,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及时支付相应工资。无论劳动者什么原因离开,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其工资,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扣押不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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