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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常律师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怎么写。可以请律师代写吗?
·郑建国律师你好.我找华均平律师.年久失朕系.
·我老公在外面给小三买房买车,转账记录我亲眼看到的,但是他抢走了手机没拍下证据,请问我要怎么起诉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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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产品,与我们进争市场咋办
·租户末满租期就弃租,欠三个月的租金和两个月的水电费,室内重要设施损坏,且有被盗现象。我能否追回损失,并要求按空置期(离实际满还差三个月)进行经济补偿?
·唐律师您好!怎样告劳务派谴公司乱拉黑人名单呢
·减刑一定要提供执行终结文书吗?要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在哪里办理?财产冻结,且🈶一辆小车多年前抵押出去,现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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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侧上额骨额突骨折。鼻中隔偏曲。属于哪种伤分享我也要提a1条回san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san1位律师回san咨询a邓迪专职律师
·您好!会有一定影响。
·小区地暖有问题,是工程原因,现在问题已经解决。剩下的赔偿问题没法达成一致。
·有一个名间借贷,借给叫滕xx的,当时是亲戚关系借了陆拾叁万伍仟元,开了一家4s店,于一五年公司被抢了,倒掉了,至后人也跑路了,我也起诉于江都法院,法院也受理,费用也交了...
·工地。手指头断了,从指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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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别人同居了十一年,现在她说分手了,我不知道什么办了。
·工厂大干期间,下班后留在工厂加班一个小时后回家,天已经黑了在回家途中骑摩托车摔跤,算不算工伤?
·请问工伤产生的住院报销,国家多久能报销下来
·律师您好!关于房屋购买的银行贷款的事情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在新沂市购买了一处房产,没有房产证,但银行贷款批下来了,还了一年多。但现在开发商的房子一直没有弄好(水电等...
·請問勞動仲裁追討工資,請律師代理需要多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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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一个家化工厂上班不到半年因公司效益不好现在公司将我解雇我应得到多少补偿?
·崔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借钱不还,一直不还怎么办
·因单位原因到龄退还没退休怎么
·请问,红寺堡看守所什么时候正常上班?
·结婚证离婚证都丢了,本人不在家,可以查询结婚离婚日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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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犯人明天出狱怎么没有通知吗
·请问离婚后在婚 领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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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社保交到哪时?
    在我国劳动者被辞退时,应补缴这类劳动者的当月社保。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补偿这类劳动者的实际损失,得不到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办理。一、辞退员工社保交到哪时?交到辞退当月,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

·法律上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去哪里做鉴定
    每一个建筑的设计,必定有着它初始的模样,对于建筑的建设完工后,后续的装修也应该是按着这种设计模型来进行的。而市场上总是会存在着一些装修公司,在对工程装修时,从原材料等物品中偷工减料,以至于很多工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在我国法律中,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去哪里做鉴定呢。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去哪里做鉴定?找人装修房子的时候,装修完成后会让房主去验收房子,要是发现装修工程有质量不合格的问题,那么就需要先去申请鉴定。但实际中,房主在验收房子的时候,已经发现这个问题,知道要去申请鉴定,但不知道有没有特别规定什么时候去申请。实际上,你要是发现装修有工程质量问题,那么,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有...

·关于延迟交货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
    关于延迟交货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违约金的定义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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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在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能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
    很多时候,在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能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做出一定的补偿,也就是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就这个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您知道应该怎么计算吗?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金?以下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4...

·醉驾要判刑吗?
    醉驾要判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离婚的话,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是必须的,而此时如果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那么这个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分别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

·附条件的合同的法律定义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条件,把条件的成就(发生或出现)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除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但并不是所有的事实都可以作为附条件,合同中的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下列特点:    第一,作为合同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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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
    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权,其实也就是指起诉的一方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知道,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而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才有管辖权。因此,在起诉离婚之前一定要先确定清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才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怎么确定才好。一、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说明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可以突破依被告住所地管辖的原则,由原告所在地管辖。离婚案件也不例外,一方提起离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但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法律既未规定相应的适用条...

·离婚走法律程序怎么走
    向法院起诉离婚分三步走:首先,准备诉讼立案材料,其次去有管辖法院的起诉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法院的庭前调解、开庭、庭后调解等诉讼程序,法院出具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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