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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安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律师好,我是微商欠钱不还的问题,有些客户欠钱不还,催款也不回复不理,有些已经拖欠了好多年了,有什么好办法?谢谢
·双休日加班用正班调休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房子过不了户法律公证处公正是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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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有一个货款条,欠我一万多,有十年了,以前能连系,现在连系不上。他家是河南省, 濮阳的。能起诉不?.
·你好,我是蠡县的,宋佳乐用我的信息帮助他办理联通公司业务为名,再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捷信公司贷款,分期还款,一直由他再还,在2020年8月底,他被公安机关逮捕,今天收...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刚刑满释放回家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吃饭也成问题,请问像这种情况,政策上有没有一些救助,谢谢?/p>
·您好,我父亲过世后,在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有一祖屋,现房产证在我手上,同时我也有父亲的遗嘱,把财产留给我与兄长二人。在“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上为我父亲名字;以及...
·我亲戚要注册一家网络公司,因为他本人做不了法人代表,要我代替他做法人代表,到时候公司出现问题的话,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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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交满15年养老金停交,到退休时是否必须补交15年后至退休时的养老金,才可办理退休手续领取生活费?(现在的养老金交得太多,占我自己收入的一半,实在是承受不起)
·双方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女孩两岁有爷爷奶奶带女方婚前一天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是否适用交强
·民间借贷40万如何打这个关司,
·首先是朋友欠我八万块钱,之后发现欠条写的并不是他的真名,后来他把他的车过户到我的名下,他因缺钱商量我把车卖了,我把车卖了十二万,现在钱都在我手上他之前搞的投资我也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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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不在连云港,可以代为起诉离婚吗?等开庭再回家
·吴律师,搬新居了,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胸椎压缩性骨0%的伤残鉴定评
·我今年6月和某人签了一份快递区域承包转让合同,金额是10万。到了9月份才知道这个人要的转让费太贵了,有的甚至是没有装让费的。我想问这个合同能不能撤销或者变更,属于有失公...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单亲妈妈可以把小孩送给别人/p>咨询编号887398|江苏-南京|2017-05-1111:04|8位律师回/span>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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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走了户口对社保有什么影响?
·我女儿在合肥被姜堰警方带走,现在已经被刑拘十多天了,之前我找一位律师已经委托律师去拘留所了解过一次了,费用五千元。今天又收到拘留所发来的信息我,说我女儿还需要律师去见,...
·有办法将我的户口迁到我婆家那里吗
·在农村一家没有成立公司,"43523816l"""没有劳动合同的粉刷队上班,不小心从两米高左右的三角架上踩空,不慎不把一只脚后跟上的软骨跌骨裂了,上医院看了以后一直在家...
·嫁外省,户口没有迁走,她还可以享受当地的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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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孕妇,公司坚决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又不肯开具解除劳动合san我是孕妇,公司坚决与ahref=".66secialjcldht"title="解除劳动合同"targe...
·我家属退了,当时也没拿独生子女证和社区证明去,后来听同事讲,独生子女费每月都打在退休工资里面的
 东安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民事案件管辖异议裁定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案件管辖异议裁定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异议成立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房屋相关问题如果有冲突以及纠纷,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房屋相关问题如果有冲突以及纠纷,这个时候就会不知所措。每个人都会有擅长的领域以及短板,这个时候我们如果遇到了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需要上诉法庭我们就会选择去找律师,相对应我们就会思考当我们找律师解决相应问题时所需要花费的成本是多少。所以现在就让我来描述一下天津擅长房产纠纷律师收费的标准是多少。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㈠、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㈡、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最高可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最高可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不高于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

·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
    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公安机关在对待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是不一样的,如被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拘传的方式,而对待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可以选择传唤的方式。那么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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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
    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医疗事故赔偿协商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址:身份证号:      住院号:疾病诊断:治疗结果: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三、医疗事故原因四、赔偿数额1、医疗费:元;2、误工费:元;3、住院伙食补助费:元;4、陪护费:元;5、残疾生活补助费:元;6、残疾用具费:元;7、丧葬费:元;...

·在我国交通事故误工费多久?
    在我国交通事故误工费多久?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对于是否存此种...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一般情况下,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一直都比较难处理,相关法条比较零散也比较多。遇到此类问题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来进行判断。下面,就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来进行简要的讲解。一、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劝导当事人化解矛盾,自愿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使劳动争议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活动。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调解组织包括: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

·开车上路需要驾照,没有驾照就开车的属于无证驾驶,而这样的行为
    开车上路需要驾照,没有驾照就开车的属于无证驾驶,而这样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本身就是很危险的,现实生活中由此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也比较多。而造成交通事故多少还是会造成损失,那么此时无证驾驶交通事故由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由谁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无证驾驶就一定负全责吗?这里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问题。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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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一、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二、合同的变更的要件:(一)须有被变更的合同存在;(二)须有变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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