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房价太高,导致很多年轻人买房都会让父母出资,特别是在年轻人结婚的时候需要购置新房。如果发生离婚的现象,就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女方父母出现买的房,登记在夫妻名下,表示将房子的一半权利赠于给你,作为你们夫妻二人共同共有.

二、离婚房产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肯定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赠与一般权利给对方,属于共同财产,但最好签订一个协议。如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

·安置房是否能买卖,可以买卖安置房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的商品房又有所不同,那么,现实中,安置房是否能买卖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一、安置房是否能买卖1、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


·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虽然什么类型的房产在购买的时候都是有一定风险的,但就产权方面的风险来看,主要还是体现在二手房上。有的人购房心切,正是被人利用这一点,将本身自己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产权的二手房出售给他,为避免落入对方设置的陷阱,损害到自身利益,建议当事人最好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一、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


·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拒绝收房的条件有哪些?
      购买了房屋之后,不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马上可以进行收房,此时还要看一下是否到了约定的收房时间。而在实际收房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步骤。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


·年拆迁房屋补偿规定有哪些
      年拆迁房屋补偿规定有哪些一、房屋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二、拆迁房屋补偿规定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


·租房怎样挑选中介公司
      在城市中打拼,不可避免的要面对一个问题,租房子。而在租房子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我们也会陷入困境,这么多中介公司到底要选择哪一个中介公司,才是正规的,可靠的,有信誉的中介公司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讲解租房怎样挑选中介公司。一、租房怎么挑选中介公司1、选择信誉度高的中介公司。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客户通过网站......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一、基本定义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二、......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非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宣传舆论秩序。战时激发官兵的斗志,保持部队高昂的士气,是夺取作战胜利的重要条件,也是我军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


·企业招聘应注意什么,依照什么标准招聘
      企业吸收新员工的途径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采取招聘的形式。但对于企业来讲,要想尽快的招到合适的员工,那么就要注意一些实际的问题,那到底企业招聘应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企业招聘应注意什么企业要把好招聘关有几个......


·新交规超载处罚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新交规超载处罚条例是怎样规定的?货车超载处罚标准1、货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2、货车超载罚款标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



·广州市看守所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取保候审
      办理广州市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一、律师会见;二、简单刑事辩护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2、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遇......


·石斌律师代理张某申请再审与W机电公司、J公司、胡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石斌律师代理张某申请再审与W机电公司、J公司、胡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案情简介:    W机电公司对J公司及其汽车修理厂拥有所有权、出资、经营权、控制权和支配权来看,W机电公司系J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实......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证据简介在司法审判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事实。又称证据事实。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如证人证言、物证等,也称证据,又称证据来源、证明手段。诉讼证据与科学研究或日常生活中的证据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纳入国家诉讼活动的......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


·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这样的案例算工伤吗?, 各位律师:   
·请问行因公司不签合同不给交社保,我们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有多大胜算可以的话请求一位律师代
·车被砸了,如果摩托车无缘无故的被人给砸了
·刘律师。你好
·髌骨骨折,半月板损伤,未做手术。属于十级吗?能鉴定上吗san
·路桥个人老板欠我工资3000多,他说没钱,等几天在给,我今天
·你好,我是上门女婿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想咨询一下
·我是苏,我投诉xx信息技术有限,金融诈骗案,融资诈
·一楼外接阳台与单元邻居协议
·不签协议就离婚,我该怎么办?
·工地工伤公司不配合怎l么办
·有民事官司想请教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这样的案例算工伤吗?, 各位律师:   
·请问行因公司不签合同不给交社保,我们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有多大胜算可以的话请求一位律师代
·车被砸了,如果摩托车无缘无故的被人给砸了
·刘律师。你好
·髌骨骨折,半月板损伤,未做手术。属于十级吗?能鉴定上吗san
·路桥个人老板欠我工资3000多,他说没钱,等几天在给,我今天
·你好,我是上门女婿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想咨询一下
·我是苏,我投诉xx信息技术有限,金融诈骗案,融资诈
·一楼外接阳台与单元邻居协议
·不签协议就离婚,我该怎么办?
·工地工伤公司不配合怎l么办
·有民事官司想请教

热门城市

·济南律师
·
台南律师
·
台中律师
·
开封律师
·
唐山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苏州律师
·
陵水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兴安盟律师
·
佛山律师
·
合川区律师
·
平谷区律师
·
乐山律师
·
攀枝花律师
·
怀化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