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一方如果决定
起诉离婚,另一方则可能会闻风而动,想尽办法在不知不觉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
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如果察觉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此时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
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
1、私下变卖;2、转移
房产;(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2)
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
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
离婚诉讼前私自转让,最为典型的情况是瞒着配偶将
房产过户到自己的近亲属名下,3、伪造债务;4、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5、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
二、
起诉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如果还未
起诉或已经
起诉,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
保全。1、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
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
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
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的,立即
执行。当事人在采取
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
起诉的,解除财产
保全。2、当事人提出财产
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
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3、当事人提出诉前
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4、当事人对财产
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
执行。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
保全所遭受的损失。6、房屋转让被隐瞒一方当事人会向法院另行提
起诉讼,将配偶及房屋受让人列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房屋转让行为无效,
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据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其交出,并可以主张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予以法律制裁。若在诉讼过程中无足够证据证明对方转移隐藏了财产,在
离婚之后取得足够证据证明时可以再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般应在有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夫妻一方无论是在什么时候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另一方来讲都是有所损害的,而要是在进行
离婚诉讼的时候进行财产的转移,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
保全,就可以阻止对方的行为,也就是保护了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