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是
知识产权的一种,
商标权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十分重要。但是很多人对于
商标权利的相关知识都不了解,比如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1、占有使用权。
商标一经国家
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
商标权人即享有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注册
商标完全的独占使用权。所谓独占使用权,就是指他人未经注册
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
商标或者与该注册
商标相近似的
商标。否则即构成
商标侵权,
商标权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或者向法院
起诉。2、许可使用权。
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
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并因此而获得报酬。根扰许可人(
商标权人)与被许可人(
商标使用人)签订的使用许可
合同,
商标权人可以保留自己对
商标的使用权,也可以放弃使用权,由被许可方独占使用或者多人同时使用
商标。无论
商标权人保留或者是放弃使用权,
商标的所有权人仍然是原来的
商标注册人。在
商标许可使用条件下,仅仅是
商标的使用权发生转移,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3、
商标转让权。转让注册
商标,是
商标权人根据
商标法规定的程序将
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商标权转让后,原
商标注册人,即
商标权人则丧失对于注册
商标的一切权利,
商标所有权转移给新的
商标权人,注册
商标本身没有发生变化,而注册
商标的所有者发生了变化。4、续展权。
商标续展权是指
商标所有权人向
商标局申请延长
商标保护期限的权利。根据我国
商标法,注册
商标权的有效期是10年。如果
商标权人希望继续使用注册
商标,继续维持
商标权,可以在
商标权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
商标续展权是
商标权人享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通过续展权,一件
商标的生命力可以无限延长,换句话说,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可以通过行使续展权而远远超过
专利权和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其关键是注册
商标所有权人要提高
商标权保护意识,珍惜得来不易的
商标专权,充分利用
商标法赋予其的权利,使
商标这一无形资产发挥作用。二、
商标权的优先使用1、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
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
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
商标提出
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
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
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
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权法》第25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
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
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
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0条依照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
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
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依照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机构认证;展出其商品的国际展览会是在中国境内举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