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不要说某些经济犯罪当中的犯罪嫌疑人,生活当中您在理解老赖这一词汇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也是指对方具有还款的义务并且有还款的能力,但是就是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推脱拒不还款。这种情况在某些非法集资责任人身上也有体现。那么,非法集资人坐牢老赖是什么意思?
非法集资人坐牢老赖是什么意思?
拒不
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属于“有能力
执行而拒不
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1、被
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
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3、协助
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
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
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4、被
执行人、担保人、协助
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
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5、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
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
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
执行的;6、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伪造、毁灭有关被
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
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7、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8、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
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9、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执行人员进入
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
执行现场,致使
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10、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对
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
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11、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毁损、抢夺
执行案件材料、
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
执行器械、
执行人员服装以及
执行公务证件,致使
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12、负有
执行义务的人,拒不
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非法集资的主要责任人对于法院的判决具有
执行能力但是却拒不
执行,这是法律上对于老赖的统一规定。因为非法集资本身就是要坐牢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将非法所得偿还一部分,甚至全数偿还的话,在
量刑上能够考虑从轻判决。非法集资人有能力但是却拒不偿还受害者损失的,不排除法院可能强制
执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