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处理?人们在为商品申请注册
商标的时候,可能面临不批的情况,如果人们有异议,可以发起行政复议。相关部门接到材料后,展开复审。行政复议后有不同的结果,支持申请人的主张,或者驳回复审。那么,行政复议
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处理?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行政复议
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处理?
被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驳回
商标复审申请,将根据《
商标法》、《
商标法实施条例》和《
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
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即作出撤消
商标局的驳回裁定,核准该复审
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并移交回
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及公告事宜;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
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即作出驳回该复审
商标的裁定,
商标申请人如果对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根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可自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
起诉。
二、
商标复审的类型有哪些?
1、
商标异议复审:指当事人对
商标局的
商标异议裁定不服,依据
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向
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2、
商标驳回复审:指
商标注册申请人对
商标局驳回其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
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
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
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案件;3、
商标撤销复审:指当事人对
商标局依照
商标法的规定依职权主动撤销注册
商标或对连续三年不使用
商标的撤销请求做出是否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
三、
商标复审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
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证据材料如邮局或居委会的证明。证明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晚了的合理理由。综上所述,
商标复审的情况有很多,比如
商标使用纠纷,
商标申请未处理等。如果行政复议
商标驳回复审,当事人还有诉讼的手段可以维权。从拿到复审裁决书后十五日内,都可以向法院诉讼。在决定诉讼之前,当事人最好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毕竟诉讼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多,需要专业人员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