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协议
离婚的效力不是很清楚,并且很多人以为协议
离婚之后的救济途径是进行行政复议,这个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错误的,因为行政复议仅仅只是针对行政行为,而协议
离婚很明显是一种民事行为,那么现实生活当中协议
离婚能行政复议吗,以下是我们的看法仅供您参考。
一、协议
离婚和诉讼
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
离婚
(一)协议
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
离婚登记并发给
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
管辖权;要求
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
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一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
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
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二)协议
离婚的办理
协议
离婚的主管机关由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
离婚的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三)
离婚登记的撤销
申请
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
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
离婚登记,对
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
离婚证。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
离婚条件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
离婚
(一) 诉讼
离婚的概念
诉讼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
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
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诉讼
离婚中有两项特殊保护:
(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
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
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
离婚。
(二)诉讼
离婚的法律原则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
离婚或不
离婚的原则。
二、协议
离婚和诉讼
离婚,选择哪个比较好
关于协议
离婚和诉讼
离婚的选择,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民政部门协议
离婚程序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但是协议
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
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各种问题必须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民政部门不予办理协议
离婚手续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
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
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述,针对现实生活当中协议
离婚能行政复议吗这一问题,您可以看出,协议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一种民事行为,他跟诉讼
离婚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因为诉讼
离婚多了法院一方,但是就算是诉讼
离婚,也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如果不服法院判决,是
上诉而不是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