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海商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应该有很多人都对此不太熟悉吧,就更别说明白和理解了。这一次的内容便是
海事海商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近年来,有关于
海事海商的案件也是时有发生,我们还是应该适当了解一下。接下来,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下与
海事海商有关的法律知识。
一、
海事海商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1.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包括:(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2)船舶碰撞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
建筑物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水下敷设的设施损害赔偿案件;(4)船舶排放、泄漏有害物质或者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及货物损害的损害赔偿案件;(5)海上或者港口建设、作业以及拆船造成水域、港口或者他船及货物损害赔偿案件;(6)船舶航行、作业损坏渔网、其他捕鱼设施和水产养殖的损害赔偿案件;(7)航道中的沉船、废弃物、海上作业设施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案件;(8)海上运输或者海上、通海水域、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9)非法留置船舶和船载货物案件;(10)其他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2.海商
合同纠纷案件。包括:(1)水上货物运输
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
合同纠纷案件;(2)水上旅客和行李运输
合同纠纷案件;(3)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和拆解
合同纠纷案件;(4)以船舶作抵押或者以船舶营运收入作抵押的借贷
合同纠纷案件;(5)租船
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海船的光船租赁、定期租船、航次租船
合同,沿海、内河运输船舶的租赁、承包
合同纠纷案件;(6)船舶代理
合同纠纷案件;(7)货运代理
合同纠纷案件;(8)供应船舶营运或者日常所需物品等
合同纠纷案件;(9)海员劳务
合同纠纷案件;(10)海上救助、打捞
合同纠纷案件;(11)拖航
合同纠纷案件;(12)海上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海运货物
保险、船舶
保险、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人身
保险等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3)海上运输联营
合同纠纷案件;(14)其他海商
合同纠纷案件。3.其他
海事海商案件。包括:(1)海运、海上作业(含捕捞作业)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2)港口作业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在港区内进行测量、勘探、建港、疏浚、爆破、打捞、救助、拖带、水上水下施工、港口装卸(装卸、驳运、保管)和理货作业等纠纷案件;(3)共同海损纠纷案件;(4)装卸设备、属具、集装箱灭失赔偿纠纷案件;(5)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对大陆架的开发和利用,海岸带的开发和利用,海洋渔业和水产品的养殖的开发和利用,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水下工程、海洋科学考察等纠纷案件;(6)船舶共有人之间的船舶经营、收益、分配纠纷案件;(7)船舶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或者
海事优先请求权的纠纷案件;(8)认定船舶及其他海上无主财产的案件;(9)涉及海洋、内河主管机关的行政案件;(10)海运欺诈案件;(11)法律规定由
海事人民法院受理的和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案件。4.
海事执行案件。包括:(1)内河主管机关依法申请强制
执行的案件;(2)
海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对方当事人申请
执行的案件;(3)申请
执行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公证机关确认的债权文书的案件;(4)依据1958年在纽约通过的《承认及
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申请我国
海事法院承认、
执行外国或者地区的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案件;(5)依照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协助
执行外国法院裁决的案件。5.
海事请求
保全案件。包括:(1)
海事请求权人为
保全其
海事请求权,在诉讼前申请扣押船舶的案件;(2)
海事请求权人依
合同规定,在诉前申请扣押船载货物或者船用燃油的案件。
二、
海事案件的理解
。
(一)广义的
海事案件。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归属于
海事法院
管辖的全部案件。根据《受案范围》的规定,
海事案件共分为以下四大类:1.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这类案件泛指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发生的,涉及船舶的,或者在航运、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非
合同关系的人身、财产权益损害所提起的民事纠纷。2.海商
合同纠纷案件。海商
合同泛指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及其港口进行民商事活动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基于海商
合同法律关系发生争议提起的诉讼请求即为海商
合同纠纷案件。3.其他
海事海商纠纷案件。这类案件是一些总体上不易简单地分别归类于
海事纠纷或者海商
合同纠纷的案件。其中,有些案件存在责任竞合现象,根据当事人的诉由请求,可以分别归类于
海事或者海商纠纷案件。4.
海事执行案件。主要就是申请
执行海事法院及其
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就
海事请求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其他还有申请
执行海事仲裁裁决书、
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公证债权文书等相关案件。(二)狭义的
海事案件。一般单指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最简单明了的,如船舶碰撞案件。但这种概念仅在
海事法院内部中使用,如在立案方面就有
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之分。需要指出的是,在确定
海事诉讼
管辖范围时,
海事案件应作广义的理解,即是指《受案范围》中规定的各类案件。但该规定中所列举的
海事案件种类繁多,在案件
管辖工作中,要求地方法院负责立案工作的法官熟记《受案范围》的全部内容是勉为其难的,但怎样才能分辨清楚
海事案件呢﹖概括地讲,区分
海事案件与普通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案件的法律关系是否与船与海与港口相关联。有关联的,基本上都属于
海事案件。综上所述,这些都是我们整理出来的内容,主要还是有关于
海事海商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等问题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或者向更加进一步了解,可以咨询我们相关的律师。具体到这些问题的内容可以结合以往发生的案件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