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于保释其实就是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在实施的时候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其实
取保候审也属于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但是有绝大多数的人对于
取保候审的了解是非常模糊的,
取保候审不是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申请的。甚至我们身边有朋友咨询过行政
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
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是行政
拘留,那么不可以保释
1、行政
拘留不可以保释。行政
拘留是一种
行政处罚,属行政案件范畴。
2、保释的法律术语是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不能运用到行政案件中使用。
3、行政
拘留期间因法定原因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申请。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七条被
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
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
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被
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
拘留期限。
第二十八条被
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
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有关担保人和保证金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执行。
被
拘留人请假出所不归的,由
拘留决定机关负责带回
拘留所
执行拘留。
第二十九条被
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
执行拘留的,
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二、如果是刑事
拘留,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
执行。
首先行政
拘留是不可以被保释的,所以就不存在行政
拘留15天保释程序的问题,因为行政
拘留是属于一种
行政处罚,而我国的
取保候审是针对刑事诉讼案件当中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刑事诉讼和行政案件根本就是两种性质,自然处罚手段不可以混为一谈。只有刑事案件,才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保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