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如何提出精神赔偿?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了侵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的赔偿的法律制度。那么,如果在婚姻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造成内心创伤的,可以依法要求另一方赔偿。那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
  
  在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如何提出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呢?
  
  《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的承担不应受婚姻关系解除方式的限制,也就是说赔偿适用于协议离婚。需要指出的是,在协议离婚时,是否给与赔偿,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如果无过错方不愿意放弃该项请求权的,夫妻双方应该将赔偿问题与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育问题一并同时达成合意。否则,视为放弃赔偿请求权。
  
  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则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第三,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第四,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精神赔偿,通常是要求侵权人对受害人给予经济上的补偿的法律制度。精神损害包括有形与无形两种,导致精神上受到损害、其他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或心智丧失的,应该要求侵权人给予赔偿。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确定赔偿的金额。
  
  ...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席怎么办
      在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另一方出现不同意的情况,就有可能在开庭的时候不出席,这就会导致案件无法正常的进行审理,但不可能因为对方不出席就让案件一直拖延下去,那究竟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席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席怎么办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


·如何解读国家对农村拆迁政策?
      如何解读国家对农村拆迁政策?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对孩子还有监护权吗?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但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也就是说,父母双方都对其子女享有对有关子女权益的问题进行决策(法定监护权)以及对子女生活进行照料(生活监护权)的法定权限。当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利益的时候,由与该子女共......


·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被单位解雇劳动关系也就消失了,但有些情况是可以恢复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但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恢复,否则一般都是不可以的,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一、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


·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
      在某个时候,有些人也许可能会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对这样的问题有一个明确的了解,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免受其它的损失,保障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很多人就不明白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争取抚养权,导致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束手无策,只能任人家宰割。的律师就......


·企业签署技术贸易合同有什么基本要求?
      企业签署技术贸易合同有什么基本要求?技术贸易合同其基本要求应与各有关国家的合同法的要求相一致,同时又应符合各有关国家的技术转让法规。1、技术贸易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技术贸易合同是当事人权利、义务、责任的具体规定,是履行和解决争端的依据。2、技术贸易合同......


·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
      有的夫妻只提起了一次离婚诉讼然而就被法院判决离婚了,但现实中也有那种起诉了很多次之后才判离婚的,有的人在看到别人一次就判离的时候,就在咨询我们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这其实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起诉离婚一次可以判离婚吗起诉......


·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
      员工发生工伤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在工作过程中被机器所伤,有些是在工伤场所遭受意外伤害。这些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工伤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就可以享受工伤赔偿了。那如果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一、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


·债权风险清收方案
      1、律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债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债权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证明债权数额、还款期限的基础证据包括合同,进出库单、送货单,发票、往来结算单据,对账单等是否存在瑕疵,是否达到诉讼需要的证明标准。2)财产线索。包括对方公司开户行、帐号、自有或租用的办公......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数额认定
          1.一般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中是否把犯罪全部数额作为各个共犯定罪量刑的依据,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不同观点,且争议较多。有的是以分赃金额定罪处罚的;有的地是对各共犯按参与犯罪的金额定罪处罚。应当怎样确认犯罪金额,笔者认为对......


·没三方协议可以入职吗?
      没三方协议可以入职吗?无论是什么专业毕业的,最关心和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就业,毕业生如果签订了三方协议就意味着工作基本上有了着落,心理的石头暂时放下。大多数学生都会签到三方协议找到工作,但是总有少数的同学的工作暂时没有着落,也签不了三方协议。但是毕业以后没三方协议......



·未成年人强奸案的一点启示
      2013年3月,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康某强奸案,该案主要是因为康某本身是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女朋友......



·南京寻衅滋事罪律师
    南京寻衅滋事罪律师办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辩护案件,解读寻衅滋事罪立案、量刑标准......



·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什么资料
      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可能稍微了解的公民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是比较繁琐的。在把所有的材料提交完毕以后,社保局就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毕以后,肯定劳动者是比较关注结果的,等结果出来以后,肯定是需要去取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领......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


·房屋交付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房屋交付是出卖人将所建房屋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付房屋关系质量验收、逾期责任、风险负担,双方对房屋质量及相关问题经常产生纠纷。那房屋交付常见的纠纷有哪些?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出卖人交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如何提出精神赔偿?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股权转让,民企之间,需要评估么?
·陈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70岁了,在高速公路上做清洁工8年了,
·本人在互助土族自治县买了一套房子被骗,寻求帮助!
·情况是这样的 就是我家在村里的存的现在那家san
·我还是在校大学生,我朋友去向我借款,还00未还,每次都以理由推辞我该怎么办?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给违约金
·我通过拍卖买的房子,法院到现在也没给我执行到手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就是原来的秦淮区看守所吗?在哪里怎么去?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股权转让,民企之间,需要评估么?
·陈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70岁了,在高速公路上做清洁工8年了,
·本人在互助土族自治县买了一套房子被骗,寻求帮助!
·情况是这样的 就是我家在村里的存的现在那家san
·我还是在校大学生,我朋友去向我借款,还00未还,每次都以理由推辞我该怎么办?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给违约金
·我通过拍卖买的房子,法院到现在也没给我执行到手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就是原来的秦淮区看守所吗?在哪里怎么去?

热门城市

·泉州律师
·葫芦岛律师
·眉山律师
·日照律师
·自贡律师
·鸡西律师
·东莞律师
·河南律师
·西城区律师
·陵水律师
·张家口律师
·景德镇律师
·温州律师
·玉林律师
·梧州律师
·天津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