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在生活中我们的
知识产权经常被人侵犯,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就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我国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的途径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我国
知识产权侵权的保护途径
1、工商局查处、
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
通过向工商局、
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
行政处罚。
(1)举报信;
(2)举报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专利证复印件、版权登记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商品为仿冒品或侵权产品的鉴定书;
(6)侵权企业详细名称、地点、产品名称、外包装,及证明侵权的初步材料、线索。
2、公安局查处
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1)
商标案件:超过3万,驰名
商标不受限制;
(2)
专利案件、商业秘密案件:超过50万;
(3)版权案件。
3、海关查处
涉及海关备案、海关
知识产权保护。简单来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就是
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即在货物进出境时,对与货物有关的
知识产权实施保护,或者更简单的讲,就是海关对侵犯
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进行查处。那么,是不是所有的
商标、
专利、版权、商业 秘密、技术秘密等等
知识产权都可以受到海关保护呢?不是,只有
商标权、
专利权、版权,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才受到海关保护。
4、人民法院
起诉
根据《
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
专利,即侵犯其
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
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
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
起诉;侵权人期满不
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
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
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
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
起诉。”
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是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般是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北京海淀、朝阳、丰台等。难点是赔偿额的举证,一般要求50万的法定赔偿额。
5、其他行政部门查处
农药—农业局,无法进行
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当地质检局举报产品质量
在具体造作中,一般是把某几个途径联合使用。一般来讲工商人员无权强行搜查某些区域,比如民宅等,也无权扣留、取走某些贵重财物证据,那么这样的现实,就必须由工商联合公安共同执法。
综上所述,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的途径主要有5个,但是各个部门的法律救济方法和范围不同,因此在寻求法律保护时应根据被侵犯的
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疑问,可以上网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