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们平时签署的多是固定期限合同,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需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合同终止规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需辞职,公司的合同中会要求其提前一个月进行通知,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进行协商处理。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登陆网,咨询在线律师,我们将用专业的知识竭诚为您服务。

...

·很多用人单位都有试用期,观察劳动者是否可以录用。当然,我国法
      很多用人单位都有试用期,观察劳动者是否可以录用。当然,我国法律对试用期也有许多规定,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


·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一、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现在很多公司迫于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必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公司采取的做法是签订一份为期三个月左右的试用合同,而非真正的劳动合同。其实,这种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不被我国法律所允许的。二、只签试用合同不......


·司法鉴定人的劳务费如何计算?
      为了维护司法鉴定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鉴定人的劳务费,对司法鉴定的收费进行了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政府指导价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劳务费在可控的范围内浮动。那么司法鉴定人的劳务费如何计算?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一、法医类1、法医临床鉴定1损伤程度鉴定例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确定可能您不知道,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需要进行治疗的时候会耽误对方上班的时间,由此就会造成相应的损失,因此在具体赔偿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而计算误工费就需要知道具体的误工期,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确定1、受伤......


·一般公司招聘员工都会有个试用期,等试用期通过之后,就可以成为
      一般公司招聘员工都会有个试用期,等试用期通过之后,就可以成为正式员工了。正式员工需要与公司一同签署一式两份的正式员工入职合同,这份合同可以有效保障员工在公司里的权益。实际上,因为每个公司的情况不同,他们入职合同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入职合同一定要书面纸质的,不能口头承诺。那么,公司正式员工入职合同该怎......


·最新二审答辩状范文
      最新二审答辩状范文不仅是在一审中可以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在二审程序中也是可以的,但可能二审的答辩状与一审的答辩状有一定的不同之处。今天,我们为您带来二审答辩状范文一份,帮助你了解二审答辩状的内容。二审答辩状范文答辩人:陈某,男,汉族,年月日生......


·商家对买家有什么义务 1、履行法律规定
      商家对买家有什么义务1、履行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与买家的约定,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一旦约定生效,商家应......


·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我们在对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我们在对小产权房的规定的时候,各个省市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有很多省市明确规定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买卖的。那么,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是否合法呢?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一、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是否合法深圳......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怎么写?有哪些
      建筑工程材料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材料合同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



·保定律师李庆成功代理劳动纠纷拿到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案。
      案情简介:王某某在某公司上班自2010年一年多,单位一直没有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得罪领导,单位毫无任何理由变相辞退该员工,由于该员工很,业绩很突出,无奈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威海辩护律师为盗窃案被告人争取了缓刑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杜某某,男,汉族,200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2015年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并被逮捕,羁押于威海市看守所。    二、审查起诉辩护意见。......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视听资料的证据能力是什么,判断标准是怎么样的
      视听资料的证据能力是什么,判断标准是怎么样的在证据的划分中根据不同的划分依据有不同的划分种类,其中视听资料在我国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所谓的视听资料也就是我们知道的电话录音,文字证据等等,这些证据很多时候都是在进行举证的时候强有力的证据,那么......


·试用期是如何确定的,试用期过长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般都会遇到有关试用期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刚入职后,他的试用期是如何确定的呢?对于这个问题,虽然用人单位一般在面试的时候就告知了劳动者,但这仍难免会出现劳动者在入职后试用期发生变动的情况。那如果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


·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法院第一次判决书下来了,我没上诉,把我银行卡冻结了,我还可以
·崔律师你好!我有个事情咨询一下,我以离婚4年,没多长时间前婆
·本人安徽人在广西打工,19年9月为家乡的包工头老板做装修,不
·我的朋友前不久要买手机,可是到手机店他却没买手机,还拿了手机店的分期付款现在我该
·请你帮忙,你好外地人小产权房拆迁能和并地人一样吗
·我2018年吸过x被处理过后,当时办案民警也没让我签署社区戒
·我现在回老家盖章当地派出所不让我走了,可是我在太原工作
·请问律师,我因投资宜华生活股票因上市公*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调查
·寻人滋事能判多久,未成年初犯寻人滋事轻伤能判多久
·农村结婚家里办了宴席女方出轨没有结婚证女方主动提出分开女方每次
·我朋友的老公因为网络*博欠下八万块钱的贷款,现在有两个女儿,
·楼道里的管道竖井管理权是谁。什么人都能动吗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法院第一次判决书下来了,我没上诉,把我银行卡冻结了,我还可以
·崔律师你好!我有个事情咨询一下,我以离婚4年,没多长时间前婆
·本人安徽人在广西打工,19年9月为家乡的包工头老板做装修,不
·我的朋友前不久要买手机,可是到手机店他却没买手机,还拿了手机店的分期付款现在我该
·请你帮忙,你好外地人小产权房拆迁能和并地人一样吗
·我2018年吸过x被处理过后,当时办案民警也没让我签署社区戒
·我现在回老家盖章当地派出所不让我走了,可是我在太原工作
·请问律师,我因投资宜华生活股票因上市公*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调查
·寻人滋事能判多久,未成年初犯寻人滋事轻伤能判多久
·农村结婚家里办了宴席女方出轨没有结婚证女方主动提出分开女方每次
·我朋友的老公因为网络*博欠下八万块钱的贷款,现在有两个女儿,
·楼道里的管道竖井管理权是谁。什么人都能动吗

热门城市

·揭阳律师
·
大同律师
·
红桥区律师
·
湘潭律师
·
晋中律师
·
北辰区律师
·
青浦区律师
·
石河子律师
·
常州律师
·
胡杨河律师
·
阿里律师
·
泉州律师
·
淮安律师
·
玉树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
亳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