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同于协议
离婚,此时办理手续就不能去民政部门了,而是需要去法院,也就是说
起诉离婚就是打
离婚官司。但现实中很多人搞不清楚
起诉在哪里
起诉离婚,因此耽误了不少的时间,甚至还有因此损害到自身利益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诉讼
离婚应该在哪里
起诉?
1、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
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异地
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
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
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
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
离婚或判决
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
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
离婚。在经过了上文的介绍之后,您应该已经知道
起诉在哪里
起诉离婚了吧,在一般情况下原告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起诉,从级别
管辖来看,对
离婚案件进行
管辖的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只有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情况下,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