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建筑工程的性质和用途不一样,那么工程质保期的规定年限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国家对于普通商品房或者是商业用房的这些建筑工程的质保期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不过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对于国家绿化工程的质保金也存在疑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一、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查的资料,没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质保要求,但是可以按照国家行业标准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给你的绿化进行验收,如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就可以合法的要求对方整改,甚至是合法性的拒收,这个就可以是一个谈判的筹码。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一般有限期时间,到时再进行验收、签字,总之,以多方签过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会因一些之前没有发现的原因出现某些质量问题,为了保护发包人以及使用人的利益,同时对施工方在施工时的施工行为进行约束,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国家明确施工方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并对一些工程的保修期限进行了最低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目前在国家的绿化工程的相关规定当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绿化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多久。但是根据绿化工程的过往经验来看,一般双方都会在合同当中约定清楚,绿化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最低在一年。
  
  
  ...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一定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而此时也要注意申请认定的期限问题。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此时认定部门往往就是不予受理。那究竟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


·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的话,总要经过辞职这个阶段。辞职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说一声儿就行,辞职不当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后续的麻烦。那么,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新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灵活的辞......


·房屋租赁对于在外工作或者是想要进行个体经营的朋友们来说是比较
      房屋租赁对于在外工作或者是想要进行个体经营的朋友们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房屋想要租赁之前不仅要找好房屋的位置还要对房源的可靠性进行排查,但是对于在长沙工作的朋友们来说长沙洪西房屋出租要注意什么呢?您一起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出租房屋注意事项之防范出租房屋和商铺过程的风险1、办......


·劳务工可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般劳务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为劳务关系,需要注意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我国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却是有很大的不同。而通常在劳务派遣中才会出现劳务关系,而此时劳务工要想与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话,也是需要满足规定情形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劳务工可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


·最新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买卖契约也就是买卖合同,在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一份买卖契约。那么针对房地产买卖而言,这个买卖契约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甲方(卖方):契约人: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商业车险赔付全额是多少
      商业车险赔付全额是多少?对于商业车险,是每一个车主都必须购买的,因为没有商业车险你的车就会受到很多的限制,甚至不能够上车牌,而且对你的车的意外事故也没有保障,对于商业车险要交的险种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商业车险赔付全额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规定几天?
      年假是公司给职工一年中的假期,作为职工的我们,忙碌了一年,最关心的就是年假规定几天?国家对年假也有相关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的长短不同,年假规定的天数也不同。下面由法律我们具体为您介绍年假规定的天数。一、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规定的天数是多少根......


·丽江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办理?
      丽江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办理?一、什么是个人无抵押担保贷款?(一)个人无抵押贷款,又称个人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一般而言,选用正规个人无抵押贷款会比较安全,而无抵押个人贷款要求非常苛刻,要申请银行个人无抵押贷款其实有很多条件。(二)特点无担保无抵押贷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是怎样计算的
      在公司中,职工付出了应该的劳动力,公司应该给职员发放福利,那么公司应该支付职工多少酬薪呢?是否应该支付职工福利费吗?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的有关知识。一、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适用行政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国家对于生育进行严格的控制,虽然说已经全面的放开二孩政策了,但是对于超过两个孩子的还是需要进行惩罚的,也就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知道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适用行政处罚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交付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现实中卖方在实际交房房屋的时候,也有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交付条件应当是法律法规规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讲,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点不会受父母关系的解除影响,也就是父母离婚或者解除了同居关系之后,仍旧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的亲生子女,而此时一方获得了抚养权,那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现实中却也有可能不支付抚养费。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



·大竹刑事律师发表袁某某一聚众斗殴一案 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



·盱眙县看守所
    江苏省盱眙县看守所地址:淮安市盱眙县淮河东路,靠近盱眙县盱城镇.刑事律师去淮安盱眙......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可以有地方掩蔽人员、转移物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防工程也是城市的基础设施,有人认为人防工程属于市政工程,那么,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请您阅读。?一、人防工程属......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


·有关探望权的诉讼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只要子女的直接抚养权确定,另一方的探望权也就成立了。 ......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上个月工资没发,这个月没去上班了还能发工资吗
·你好,王律师,我想找个能帮我代理离婚案的律师,小案子您接吗
·我的驾驶证在2014换证之后因未扣分一直未进行审,是否还有效
·股东转让股权是内部自由转让么
·女方可以得到此房产的相应份额
·我和我同学是衡南县的人,他欠了我2000块钱,我能去衡南县法
·我该怎么办?,老公定要与我离婚
·2019224和朋友到无锡饰季祥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考察,


推荐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个月工资没发,这个月没去上班了还能发工资吗
·你好,王律师,我想找个能帮我代理离婚案的律师,小案子您接吗
·我的驾驶证在2014换证之后因未扣分一直未进行审,是否还有效
·股东转让股权是内部自由转让么
·女方可以得到此房产的相应份额
·我和我同学是衡南县的人,他欠了我2000块钱,我能去衡南县法
·我该怎么办?,老公定要与我离婚
·2019224和朋友到无锡饰季祥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考察,

热门城市

·嘉峪关律师
·武汉律师
·长寿区律师
·日照律师
·普陀区律师
·合肥律师
·台州律师
·乐山律师
·临沂律师
·石家庄律师
·江苏律师
·平谷区律师
·东方律师
·湖北律师
·内蒙古律师
·景德镇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