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和
仲裁的区别有哪些?民事诉讼是依据民事法规,在所有当事人和律师等工作人员的参与下,双方对各自的权益全力的争取的一种活动。
仲裁是诉讼当事人确定放弃争议,双方协商后,由
法院作出判定来解决争议。这两种方法都可以解决法律纠纷,但他们有很多不同点。民事诉讼和
仲裁的区别有哪些?以下是相关信息:两者区别
仲裁与诉讼相比,又有自身的特点:1、
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
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
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
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法院就会受理。2、是当事人有权选择
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
法院决定。3、
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
仲裁,也不能向人民
法院再行
起诉、
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
再审三个阶段。4、
管辖不同。
仲裁是协议
管辖,而
法院诉讼是强制
管辖。
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
仲裁协议,
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
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
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双方达成诉讼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
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
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争议案件。
仲裁不实行地域
管辖和级别
管辖,而
法院诉讼实行地域
管辖和级别
管辖。当事人双方有权选择任一合法成立的
仲裁机构进行
仲裁,不同的
仲裁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关系;而诉讼只能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当事人无权选择
法院。5、
仲裁庭和
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
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
仲裁员,而
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6、审理不同。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而
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7、制度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
上诉或
再审,也不得向
法院起诉。当事人只有提出证据证明
仲裁裁决确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经中级人民
法院审查核实,方可依法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而我国
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
法院判决可以
上诉或者申诉。根据《
仲裁法》第九条规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
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8、境外
执行不同。
法院判决在境外
执行一般需要判决地国与
执行地国签订有司法协助条约,或者有共同确认的互惠原则;
仲裁裁决在境外
执行,如果是在《承认及
执行外国
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
执行,则会比较方便。由于
仲裁和调解、诉讼具有上述不同,因而也就产生了
仲裁收费比较低,结案比较快,程序比较简单,气氛比较宽松,当事人的意愿得到了广泛尊重等特点。而诉讼是不需要协商的;两者对于能否选择审判人员也有区别;若是不服诉讼结果诉讼,可以有多次,
仲裁只有一次;两者性质不同、组成不同、审理形式不同、自由度也不同。对于双方有巨大争议,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结果的 ,还是需要选择诉讼,有需要可以直接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