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界定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如何认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男女之间未婚同居、非法同居的现象,在如今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了。这样的行为,对双方尤其是女方来讲是很危险的,法律对这样的关系也是不予保护的。实践中,怎么界定非法同居是一个关键,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怎么界定非法同居所谓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公开,是指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之所以说是非法,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为我国法律保护。此外,非法同居是否就等同于非婚同居呢?很显然不是的。非婚同居的外延比较大,指的是没有结婚登记就同居了。因此,非法同居只是非婚同居的一种情况。二、非法同居有哪些类型?介绍完什么是非法同居之后,再来看看非法同居有哪些类型,或者说非法同居包括哪些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婚姻编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 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2、 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3、 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三、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在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呢?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对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以及法院如何处置非法同居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非法同居是一种非法律化的关系,由于法律不保护这样的关系,因此当事人之间的权益是很容易受到侵害的。因此,我们建议男女感情到位后,最好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

·还没有文章
·网贷打死不还产生的后果
      网贷打死不还产生的后果(一)逾期未还网贷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二)网贷不换欠款者需要承受平台花式催收。催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刚逾期......


·备用信用证诈骗方法,有什么特点?
      备用信用证诈骗方法,有什么特点?备用信用证是现在国际上常用的信用手段,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使用这种信用方式在出口,金融,贸易等方面进行经营操作,这几乎成为了一种公认的信用手段。但是,您知道备用信用证也存在风险么,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使用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手段时,......


·租房子并不比买房子轻松。在租房之初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
      租房子并不比买房子轻松。在租房之初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而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一方当事人又想要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对此,我国法律中做出了规定,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根......


·民间借贷可以借三个月吗,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可以借三个月吗,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民间借贷其实在生活中十分常见,但是不知为何很多人对此并不是特别的了解,甚至还有人问过我们,如果进行民间借贷,借钱的期限有多久了,可以借三个月吗,借贷还应该注意什么了?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


·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2010年商务部首次发布《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后,300多家团购网站提出认证申请,但只有29家获得通过。但该等认证仅为自愿行为,并无强制执行力,对于其他小型网站的约束力非常轻微。由于无法确定团购经营者的信息,致使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中国互联网信用中心发布《20......


·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由于刑法修正案中对作弊行为进行了规定,作弊入刑后的首次高考即将来临,也被称为最严高考。罪名中“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情节严重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呢我们将做详细解答。一、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普通公民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普通公民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一起贪污案从轻处罚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受被告人亲属刘某某的委托后,律师仔细查阅、分析本案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



·马鞍山劳动仲裁
    需要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的,请拨打劳动保障监督咨询电话:12333,12333,12333需......



·分割遗产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1、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又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一、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无论何时,担保保证人的风险都是非常大的。首先需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章节弄清楚何谓保证、保证人;以及保证的方式。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


·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
      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公司法人这个身份和社保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很多人认为公司法人也是人,那么公司也应该为其缴纳社保。那到底是不是这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这个问题。一、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怎么界定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如何认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双下肢高位截 不能大小便属于几级残 医疗事故导致 病人53 怎么赔偿陪护误工费
·给当官的送钱办事。事没办成。但钱退了。他这算犯法
·你好,我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要出示男方被关押看守所的证明请问看
·下午一小孩吃饭时给一块鸭肉卡住,马上送医院,医生抢救不当死了。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
·有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电瓶车撞汽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离婚抚养费咨询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双下肢高位截 不能大小便属于几级残 医疗事故导致 病人53 怎么赔偿陪护误工费
·给当官的送钱办事。事没办成。但钱退了。他这算犯法
·你好,我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要出示男方被关押看守所的证明请问看
·下午一小孩吃饭时给一块鸭肉卡住,马上送医院,医生抢救不当死了。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在继承发生后两个月内须进行表示接受该遗赠?否则视为不接受该遗赠
·有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电瓶车撞汽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离婚抚养费咨询

热门城市

·徐汇区律师
·山东律师
·常州律师
·保定律师
·基隆律师
·喀什律师
·亳州律师
·绥化律师
·黔东南律师
·石河子律师
·湛江律师
·崇明区律师
·开州区律师
·桃园律师
·长治律师
·唐山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