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入职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合同,最后签名确认时要在甲方或乙方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另一方一般为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法定代表人签署名字,就代表着这份劳动
合同正式生效,那么,如果
公司法人去世劳动
合同还有效么?
一、法定代表人去世后劳动
合同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
合同的履行。”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时,往往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
合同,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代表用人单位而不是代表其个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的,因此,只要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不变,无论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都不影响用人单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虽然企业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并没有变,因此,员工与企业原法人代表签订的劳动
合同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否则就属于
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针对这个问题,原劳动部1996年颁发的《关于实行劳动
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
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
合同。
当然,由于企业法人代表更换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可能也会因此调整,并对人员使用再作安排。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劳动
合同法》关于订立和变更劳动
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
合同,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但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
公司法人变更后的结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
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
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
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
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综上所述,关于
公司法人去世劳动
合同还有效力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法定代表人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的
合同上签字,是行使法人的法定代表权力,而不是行使自己的权力,此时其代表身份为法人,因此,只要法人不变更或灭失,劳动
合同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