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看待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抚养问题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如何看待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抚养问题
  
  我国法律力求实事求是的对案件进行准确的审核,除此之外力求案件结果的真实性,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中对于离婚抚养的问题,需要从双方的情况来考虑,不仅如此,其经济实力也是作为法律机构的判断依据,那么如何看待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抚养问题,可与从多个角度去考虑,一是如何裁决这类问题等等,下面就来看看具体的规定。
  
  一、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抚育费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育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四、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上面内容对于离婚抚养问题的解释,其宗旨主要是从孩子的角度考虑,需要双方父母保障儿童的生存条件的基本,不仅如此,还要保证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提供支持,所以对于如何看待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抚养问题,可以从多种方面来解决,且因为类似案件的特殊性,还需要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前提下对案件作出做出准确的判断。
  
  
  ...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主要指受害人)可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而闹上法院的事件
      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因为财产的分配产生争议而闹上法院的事件并不少。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我们知道,民事诉讼中,法院是会收取当事人一定的诉讼费用的。那法院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收费多少?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作了详细地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法院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收费多少?法院审......


·法院怎么对婚姻纠纷调解
      关于婚姻纠纷调解其实也就是夫妻离婚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方面进行的调解工作。那么实践中,法院一般是如何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的呢?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一、为什么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民法典》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通过调解,......


·私生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私生子是人们对非婚生子女的俗称,虽然私生子的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享有相应的权利。也就是说私生子的父母也是要对其履行抚养义务的,那么在父母分开的时候,私生子的抚养权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私生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最开始双方之间签订的并不是商品房买卖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清楚,最开始双方之间签订的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应该是认购书,此时开发商也会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定金或者预付款。但对于这个房屋认购书很多人并不清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什么是房屋认购书。一、什么是房屋认购书......


·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如果夫妻要离婚的话,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着应该遵循的规定和分配原则,同时,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共同财产有着平等的分配权和支配权。那么,如果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


·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至学业完毕,已满18岁的能依协议要求对方支付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


·建筑工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规有哪些?一、建筑工程法规有哪些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贪污罪共犯构成有哪些
      有些犯罪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如贪污罪。贪污罪的主体是具有特殊性,那么成为贪污罪共犯有哪些呢?是否也应具有特殊性,还是普通主体也可以。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贪污罪共犯构成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贪污罪共犯构成有哪些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


·劳动经济赔偿金n+1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南京律师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有律师介入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有律师介入吗?其实是否有律师介入,还是看当事人是否选择聘请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因此决定权在当事人手上。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很多人都知道,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很充分理由(比如存在严重的婚......


·商标上标志TM与圆圈R的关系
      很多产品商标上标注TM或者圆圈R,TM是什么意思?TM或者圆圈R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的值班律师解释说,TM是TRADEMARK的缩写,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并不一定是指已注册商标。而R是REGISTER的缩写,用在商标上是指注册商标的意思。在中国,商标上的TM也有......



·重庆市看守所一键预约会见程序,律师网上预约会见
      重庆市23个市辖区、11个县、4个自治县共计38个区县看守所,加之重庆市..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和万盛......



·温州市看守所
    浙江省温州市看守所地址在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度山村,北靠大罗山,占地面积160多亩,......



·公司法股东告公司的情况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告公司的情况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由很多股东构成,其中包括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作为公司股东,有监督并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在引发的公司诉讼案件中,包括股东之间的诉讼及股东与公司的诉讼等。那么,公司法股东告公司的情况是什么......


·分公司以其名下不动产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为防止法定代表人随意代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了限制。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属于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法定代表人无权单独代表公司作出决定,应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


·交通肇事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如何看待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抚养问题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们怎么才能最道厂子的买断
·关于房屋遗产过户问题,你丈夫去世
·无证摩托车与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
·离婚未办复婚手续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划分
·请问我的食品流通证过期有半个月要罚款可法吗san
·个体户可以合伙吗?,个体户可以合伙吗?个体户合伙协议书有没有效?
·辅道直行与左转车辆发生碰撞怎么判责
·2020年8月13在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xx电子店购买了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我们怎么才能最道厂子的买断
·关于房屋遗产过户问题,你丈夫去世
·无证摩托车与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
·离婚未办复婚手续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划分
·请问我的食品流通证过期有半个月要罚款可法吗san
·个体户可以合伙吗?,个体户可以合伙吗?个体户合伙协议书有没有效?
·辅道直行与左转车辆发生碰撞怎么判责
·2020年8月13在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xx电子店购买了

热门城市

·聊城律师
·秦皇岛律师
·金华律师
·武清区律师
·白银律师
·平顶山律师
·大足区律师
·通化律师
·青岛律师
·贵港律师
·杨浦区律师
·南京律师
·毕节律师
·玉林律师
·甘肃律师
·酉阳县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