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范本是怎样的?
人们解决民事纠纷的手段很多,可以协商,调解,或者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
仲裁。按照规定,
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人们发
起诉讼之前,必须要经过
仲裁这个程序才行。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展开审理,并进行裁决。那么,
仲裁裁决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
仲裁裁决书范本是怎样的?
仲裁裁决书
×××
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裁字第××号
申诉方:×××
被诉方:×××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
案由:
……(双方争议的内容及各自陈述的意见)查明:……(写明
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本会认为:……(写明裁决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目)之规定,裁决如下:
1、……
2、……(写明裁决结果)
3、本案
仲裁费×××元,由×××承担。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首席
仲裁员:×××
仲裁员:×××
仲裁员:×××
×年×月×日(印章)
书记员:×××
二、
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受理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
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为起始。
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
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
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
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组庭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
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
仲裁员的,由
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庭组成后,
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
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
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
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
仲裁庭决定。
3、裁决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
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
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
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在裁决阶段,双方当事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
仲裁庭就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
(2)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
仲裁庭补正。
综上所述,当事人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请求后,在受理范围的,
仲裁委会组庭,开展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裁决书。在上面
仲裁裁决书范本中,首先注明了
仲裁委员会、申诉及被诉方基本信息,然后在正文部门写清双方争议的事项及
仲裁委查清的事实和证据,并给出
仲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