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的,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只要是过错的一方就不可以
起诉离婚。而现实中,无论是协议
离婚还是诉讼
离婚,这都是有一定流程的。那究竟向
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向
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
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
法院提出
离婚请求,由人民
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
离婚制度。诉讼
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
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
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
离婚而发生的
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
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根据实践经验的总结,以下
离婚诉讼程序可供参考:
(一)
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
法院递交
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
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
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
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
法院送达的
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
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
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
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
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
上诉,逾期不提起
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
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
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
再审。
二、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
第一,诉讼
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
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
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
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
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
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
离婚取决于人民
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
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
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
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
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
执行。
包括
起诉、答辩以及开庭审理,但并不是
法院受理了
离婚案件之后,就一定会判决夫妻
离婚。我们发现现实中不准许夫妻
离婚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同时,在诉讼
离婚过程中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