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医药行业行贿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行贿罪是指当事给予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定的财物,以换取不当利益的一种行为。行贿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是可以构成犯罪的。我国医药行业存在不少行贿的情况。那医药行业行贿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
  
  一、医药行业行贿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定的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
  
  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定以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医药行业行贿人员会根据行贿数额的大小被判处不同时间的刑期,如果行贿数额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最高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行贿受贿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行贿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

·海口医疗纠纷找谁鉴定?
      海口医疗纠纷找谁鉴定?一、发生医疗纠纷找谁鉴定法院在审理医疗案件的过程中,对于案件的事实认定需要医学知识的辅助,所以大多依赖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鉴定来查明事实。医疗事故鉴定是以医学会为依托,由各类医院派出的各类医学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组成医疗事......


·医疗纠纷怎么维权?有什么标准
      医疗纠纷怎么维权?有什么标准一、医疗纠纷怎么维权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维权:1、双方协商解决,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医疗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


·天津医保需要什么手续,要用哪些材料?
      医保是我国现在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措施,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保障人民生活水平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许多刚到天津的朋友都想要办理相应的医保手续,为自己的生活提供一个安全保障。那么办理天津医保需要什么手续,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天津医保需要什么手续1、需要由参保人携带......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
      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提供什么证据一、医疗诉讼谁来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


·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有哪些
      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有哪些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一般都是不容他人侵犯的。要是有人对他人姓名权侵权的话,则属于违法行为。此时,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到底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户......


·附条件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类
      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第一,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合同成立之后,当事人不愿使它立即生效,待所附条件成就后合同才开始生效。故有延缓或停止合同生效的作用。第二,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


·医疗损害责任法依据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法依据有哪些随着医患问题逐渐的突出,本该辅助病人更快治愈的医生。由于一些技术上的问题,错误的治疗导致医疗事故等情况频繁发生。那么根据医疗损责任法的依据,医院又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下边我们将为你进行具体解答。一、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法依据最高人......


·支付令异议书
      异议人:A,女,××岁,×族,××省××市人,已退休,现住××市××区××路××号。异议事项:裁定终止支付令效力,终结督促程序。事实与理由:(应祥述,此略。)基于上述事实,异议人与申请人间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


·喝酒之后开车是十分危险的一种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非常的清楚
      喝酒之后开车是十分危险的一种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非常的清楚这一点,但是还是会有人违反交通规则酒后驾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将会受到我国交通法规的严厉处罚,那醉驾换血成功可以逃脱处罚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醉驾换血成功可以逃脱......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一、概念解读以及哪些债权不能转让贷款欠条,也就是债权,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虽然无须经过......


·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法律责任
      临床应急输血是急救医疗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都对临床应急用血的特殊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何依法正确认定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责任,是需要重视并认真解决的问题。医院采取这种措施的主观心态及行为目的,是为了......



·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管辖盐城市(不含滨海县、响水县),启东市、如东县的环境资......



·常州债务纠纷律师
    常州债权债务律师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务追讨、债务清欠提供法律服务.立足常州,面向溧阳......



·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非原生家庭,当事人没有了行为能力之后,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呢?对此,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供您参考。一、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民事赔偿不能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有无偿赠与子女......


·居间合同纠纷管辖异议上诉期限是多久?
      居间合同纠纷管辖异议上诉期限是多久?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所获得的薪酬低于非试用期的工资的,但是不能少于正式工资的80%,而且法律中也明确规定对于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的最低发放额及其其他相关规定,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医药行业行贿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离婚赡养费纠纷问题,我已经起诉了一个月了怎么还没
·我想知道我的孩子在不在雨湖区看守所里,还是在传肖里面?
·我和老公身份证地址以及登记地点都是江苏沭阳,20203月份
·马律师你好,人被刑事拘留,首先家人应该怎么办?
·民事、经济类,我是租户
·工资欠条去哪起诉,在原告本地还是被告家乡
·购房合同政府能提供吗?因为我买三个门呢?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可以写爸爸和女儿2个人的名字吗


推荐律师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你好我是离婚赡养费纠纷问题,我已经起诉了一个月了怎么还没
·我想知道我的孩子在不在雨湖区看守所里,还是在传肖里面?
·我和老公身份证地址以及登记地点都是江苏沭阳,20203月份
·马律师你好,人被刑事拘留,首先家人应该怎么办?
·民事、经济类,我是租户
·工资欠条去哪起诉,在原告本地还是被告家乡
·购房合同政府能提供吗?因为我买三个门呢?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可以写爸爸和女儿2个人的名字吗

热门城市

·高雄律师
·成都律师
·茂名律师
·怒江律师
·德阳律师
·深圳律师
·通州区律师
·保亭律师
·黄石律师
·铜仁律师
·东营律师
·武威律师
·辽宁律师
·新星律师
·雅安律师
·昌平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