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概述如何判刑?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锁定犯罪嫌疑人,证据确凿的话,可以将其逮捕,关押在看守所进行审问。作为看守所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防止其逃脱。否则,一旦在押人员逃跑,看守司法人员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概述如何判刑?下面我们根据刑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概述如何判刑?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如何认定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属于玩忽职守罪的特别规定,凡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构成犯罪的,都应以特别法条即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定罪量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在主观上必出于过失,如果明知某在押人员企图逃跑,但却放任不管,属于故意,此时应以私放在押人员定罪,如果不知道其想逃跑,或者知道其想脱逃但根据环境条件,在押人员的自身能力因素轻易相信其逃跑不了,结果致使逃跑,构成犯罪的,则应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定罪。本罪属结果犯,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致使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致使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脱逃致使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受到严重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打击报复控告人、举报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等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继续犯罪,给社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等等。触犯此罪的,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重点关注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故意,如果是故意放走在押人员,则量刑会比较重,最高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行为人过失导致在押人员逃跑的,属于过失犯罪,处罚会轻一些。
  
  
  ...

·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刑期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但是2013.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
      一、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


·容留他人吸毒罪怎么认定
      容留他人吸毒罪怎么认定第一,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行为人无论是提供场所、吸毒器具,还是提供毒品,只要是与其他吸毒人员之间没有毒品交易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就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


·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
      我们发现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法官都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的,毕竟在照顾子女方面可能女方要更悉心一些,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有很大帮助的。而此时作为男方要想争夺抚养权也不是不可能的,那具体来说男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男方争夺......


·民事案件上诉立案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上诉立案期限是多久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看自己是否对该案件有管辖权,而案件是否满足规定的立案条件,这就需要一定的期限,也就是法院的立案期限。那要是一审判决做出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上诉立案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民事案......


·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是很多用人单位的选择。我们知道,单位聘用员工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如果需要签,但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在试用期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一、试用期要不要签劳......


·买房网签日期和实签日期一致吗
      一、买房网签日期和实签日期一致吗买房网签日期是开发企业在房管局的备案时间,合同在网签备案以后,由开发商才打印纸质合同,一般购房合同最后一页的时间都在网签备案时间之后。二、网签购房注意事项(一)合同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


·什么情况下应当由女方抚养子女?
      什么情况下应当由女方抚养子女?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


·代笔作品,著作权归谁
      代笔作品,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该解释自2002年10月15日起执行。解释规定:(一)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



·无锡婚姻律师
      4、离婚案件撤诉的后果离婚案件是法定必须进行调解的案件,由于离婚案件中掺杂着太多的情感因素......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各自有什么特点和性质一、违约金(一)违约金的特点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
    随着我们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支持各种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创业政策的出台,多种多样的私人企业也不断涌现,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系列......
    法律密切关系着我们的日常生活。比如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想必您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那么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定义是什么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概述如何判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的摩托车在福建买的福建拍照我带回四川在四川可以检
·离婚,孩子的扶养权能归妈妈吗
·我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有一笔钱存入我还可以看到余额san
·请问工业园区便利店三个月多因各种理由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还未发工
·汽车是广东过户,但行车证在广西丢失了,该怎么办?
·我想要跟男方分开
·怎样追回我的款项,本人在2011年5月8日与一个叫金房子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5
·诈骗装修款,却没装修


专业律师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2年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8951945636

江西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我的摩托车在福建买的福建拍照我带回四川在四川可以检
·离婚,孩子的扶养权能归妈妈吗
·我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有一笔钱存入我还可以看到余额san
·请问工业园区便利店三个月多因各种理由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还未发工
·汽车是广东过户,但行车证在广西丢失了,该怎么办?
·我想要跟男方分开
·怎样追回我的款项,本人在2011年5月8日与一个叫金房子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5
·诈骗装修款,却没装修

热门城市

·潍坊律师
·铜川律师
·兴安盟律师
·河东区律师
·济宁律师
·天津律师
·梧州律师
·酉阳律师
·昌江律师
·玉溪律师
·高雄律师
·青浦区律师
·嘉兴律师
·涪陵区律师
·淄博律师
·赤峰律师
专业律师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2年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8951945636

江西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