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杀人偿命,是传统的说法,但在现代法制发展的大趋势下,将逐步减少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但同时规定了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那么,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目前按国际惯例不适用死刑的人群: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年满18周岁的罪犯适用死刑,年满75周岁以上的罪犯一般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可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死刑的;2、具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被从轻、减轻处理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有某些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的时候,可以给犯罪分子略轻一格的处罚。如本来应该判处死刑的,但因要从轻处罚,就轻一格,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样就可以免于一死。还有正当防卫,也属于此类情况,但正当防卫的认定,界限至今不是很清楚。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又聋又哑的人,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同样是不判处死刑。《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4、有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免除死刑。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有的犯罪分子,在被关押后,至临刑前,可以通过检举他人犯罪事实,达到立功表现,以减轻对自己的刑罚处罚。但需要注意,这种检举必须及早检举,因为需要公安机关一定的时间进行落实,只有在属实的情况下,才起作用。如果在检举后、临刑前,公安机关对检举行为还没有落实的话,就不起作用了。5、在受害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可以减轻被告人的过错和罪责。大多数时候犯罪都是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不过要是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话,那也是能够免除死刑。应当注意的是,只有满14周岁的人犯罪,才可以被判处刑罚。而不满18岁的人犯罪,是一律不适用死刑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一、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


·怎么界定职务侵占罪未遂
      随着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加,在现实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而触犯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但是对于职务侵占罪是既遂与职务侵占未遂的认定许多人分不清楚,下面我们给您详细介绍职务侵占罪未遂怎样认定。一、职务侵占罪未遂的认定犯罪行为的既遂或未遂方面......


·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要是最终确定被告人构成盗窃罪的话,那么此时会依法做出量刑处罚。但我国对犯罪分子是规定了缓刑这样的制度的,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决的刑罚,那么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一、构成盗窃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1、原应当......


·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 死缓能减为有期徒刑吗
      虽然很多罪犯都想要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被适用缓刑,但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除了要求要满足缓刑条件外,同时还不能具有限制条件。而限制条件里面就明确规定了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的,鉴于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哪些罪犯不得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74条......


·如何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官司?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最为关心的就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夫妻离婚之后,孩子可以与父母中的其中一方共同生活,但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仍然需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许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甚至为此闹上法庭。那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环境公益诉讼由谁提起?
      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类型有:  (1)由检察院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2)社会公益组织﹙NGO﹚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njLawyer.cn。  (3)公民作为原告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4)由环境资源主管机关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南京律师网。。...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合同诈骗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合同当事人会利用合同关系要求对方履行债务,而自己在活动收益后通常会主张合同无效等。非法集资行为也是十分常见的,有些企业单位会以融资的行为发行股票进行集资。邮册可看出来两者都是违法行为,合同诈骗......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体是多少?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体是多少?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通常为了保护卖方的权益会事先对买方收取一定的定金,对于定金收取多少,不是随便定的,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具体合同法定金比例是多少呢,我们为您整理报道。一、定金的含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


·类似商品和类似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中涉及到的“类似商品”,是指其内涵与该该商品在功能和用途上或者其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且易于造......


·货物出口合同(一)
      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l。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l中所载明的......



·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周后有律师
      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周后有律师擅长办理刑事案件以及重大行政类、经济类案件。 ......



·扬州劳动仲裁
    需要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的,请拨打劳动保障监督咨询电话:12333,12333,12333需......



·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在法律上,可以把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行为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为人明知银行系统发生故障而取款的行为(以下称先前取款行为);第二部分是行为人得到额外款项之后不退还的行为(以下称事后占有行为)。恶意取款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应当对这两部分......


·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一、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婚姻家庭编全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子的?
      婚姻家庭编全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子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家庭编规定了有关婚姻、收养等方面的内容。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工人腰椎粉碎性骨折需要后期赔偿
·别人可以通过我的身份证信息查到我在哪里租房吗
·我于2016购一期房,当时楼盘己封顶,看房样板间楼,要求爬楼看中意楼层怎么维权s
·被人打了,眼部骨折现在已立案派出所不拿人需要法医鉴定能构成故意伤害吗?
·您好,我想咨询下,11年买的寿险附加重疾险,最近发现保单不是
·是不是法律还没有这条律法呢?
·微信转账能在银行查出对方账号
·女人到外面受到别的男人威胁怎样解决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16641874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工人腰椎粉碎性骨折需要后期赔偿
·别人可以通过我的身份证信息查到我在哪里租房吗
·我于2016购一期房,当时楼盘己封顶,看房样板间楼,要求爬楼看中意楼层怎么维权s
·被人打了,眼部骨折现在已立案派出所不拿人需要法医鉴定能构成故意伤害吗?
·您好,我想咨询下,11年买的寿险附加重疾险,最近发现保单不是
·是不是法律还没有这条律法呢?
·微信转账能在银行查出对方账号
·女人到外面受到别的男人威胁怎样解决

热门城市

·随州律师
·平凉律师
·渝北区律师
·丰台区律师
·延庆区律师
·攀枝花律师
·济南律师
·潼南区律师
·武威律师
·武汉律师
·韶关律师
·临沂律师
·珠海律师
·大兴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揭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