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合同的订立使得
合同具有了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有违反
合同的约定就要依据
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
违约赔偿,但是
违约赔偿并不能随意要求数额,这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法律上究竟是如何规定
合同赔偿的标准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介绍。
一、
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如果
合同双方对
违约金有约定,按照
合同约定处理。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
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
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
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
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
1、单方
违约
依《
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
违约,以称先期
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
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
合同的行为。预期
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
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
合同义务。
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
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
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
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3、
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对于预期
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自救手段
依《
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
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
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
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
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
合同措施,可参照
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
合同履行或中止
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
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3、司法救济
依《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
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
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4、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
违约,对方可坚持
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
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
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
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
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
违约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在签定
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
合同条款,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
合同的有效性,而且当事人应该积极履行
合同义务。如果您还有关于
合同违约赔偿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