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双方签署好劳动合同后,员工就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有些员工心思不在工作上面,无故旷工,这种行为会影响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作为单位,可以选择将其开除,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但不是有旷工就可以解除合同,旷工达到所在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天数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所在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所在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一般都有意见,一般为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均有专门条款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然,企业也可与员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注意不能与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二)解除合同应有正式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面应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及参照依据等,内容应客观真实,理由应充分,应有企业的盖章和通知日期。重要的是,通知应以送达当事人时为准,如未送达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解除合同是重大的法律行为,会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如草率为之或马虎从事,日后可能造成不利于企业的后果。由此可见,旷工是员工对单位的不负责,但是并不是说员工有旷工行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旷工必须符合一定条件,目前大多采取按照旷工天数判断。一般连续旷工达十五天以上的,单位就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而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

·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续签。但是有的人就产生疑问了,究竟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呢?若要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一、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在劳动法时代,合同期满终止情形原则上用人单位是无......


·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
      申请工伤赔偿不是随意要求赔偿的,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应得到的赔偿,法律是不会保护的。所以,申请工伤赔偿一定要参考法律计算清楚,这样法院才会支持。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一、医疗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哺乳期是是女员工哺育婴儿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可能和用人单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借口对于女员工斥退或者做其他处理。那么法律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是怎样的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女员工哺乳期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


·劳动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往往都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么你知道,如果真的有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吗?我们在下文做了整理,供您阅读。一、劳动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


·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不得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分配举证证明责任
      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一方依据银行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而对方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并主张转款系基于双方特殊个人关系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该情形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的“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


·违反单身约定,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身约定”违法。《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本案中,公司明显是对聂女士婚姻自主权的侵犯、干涉。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指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单身约定”并非公司单方解除劳动......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


·集资诈骗罪被起诉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集资诈骗罪时候发生,如何避免被诈骗都是我们应该具备的法律意识。如果集资诈骗罪被起诉了怎么办,这就需要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讲解集资诈骗罪被起诉怎么办,然后列出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一、集资诈骗罪被起诉该怎么办被起诉后最好委托律师,......


·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是很
      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是很多的,包括欠钱不还、民间借贷利息纠纷等等。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债权债务纠纷的解决也作出了不少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吧。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主......


·我国规定上海农村拆迁怎么补偿
      我国规定上海农村拆迁怎么补偿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城镇化的建设也在不断加快,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因为城市建设需要拆迁这样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拆迁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每个地区可能标准有多不同,那么上海农村拆迁怎么补偿呢?下文为您......


·调解民事诉讼费标准是多少
      调解民事诉讼费标准是多少?调解民事诉讼费标准是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


·违约金、滞纳金、利息损失的区别
      ①、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反合同(或违反约定)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及其他方式。可见,违约金是违约......



·涉嫌组织卖淫罪的获利认定
      被告人李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中认定被告人李某获利8万元。案件到了检察院......



·润州区律师
    润州区律师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合同、物权、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



·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属于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况,而只有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罪,那么之后也才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现在在不同地区犯此罪的,具体的量刑幅度不同。那么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请通......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有网友咨询律师:作为房子的买家,已经和中介、房子的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佣金协议3万,支付了两万定金给卖家。但是现在当事人和卖家约定,不再就这个房子进行买卖。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呢?我们将为您解答。一、房......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女为本市户口,男为河北户口,能要二胎吗?
·我在1购买了一双鞋;货没到自动付款了,客服说保证金不足/span>
·我的C1资格证还没有考完国家取消了资格证能退费吗
·涉嫌强*,我和情人(有妻室的男士)曾发生多次性关系
·欠条和借条的有效期区别,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
·众合股份可以索赔吗
·工地工伤一只眼失明,属几级工伤?赔付多少合理·
·事情是这样,我在安徽工作,没去安徽之前,老板急招工。承诺补回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女为本市户口,男为河北户口,能要二胎吗?
·我在1购买了一双鞋;货没到自动付款了,客服说保证金不足/span>
·我的C1资格证还没有考完国家取消了资格证能退费吗
·涉嫌强*,我和情人(有妻室的男士)曾发生多次性关系
·欠条和借条的有效期区别,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
·众合股份可以索赔吗
·工地工伤一只眼失明,属几级工伤?赔付多少合理·
·事情是这样,我在安徽工作,没去安徽之前,老板急招工。承诺补回

热门城市

·包头律师
·滁州律师
·临汾律师
·徐州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永州律师
·定西律师
·内江律师
·焦作律师
·枣庄律师
·河西区律师
·昌都律师
·海口律师
·阿坝律师
·五指山律师
·厦门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