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
商标转让
合同的效力
我国的
商标分为了很多类,其中要想获得法律的保护,那就要申请进行注册,在被授予了
商标权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现实中,通常说
商标转让其实也是指对
商标权的转让,这种情况下要求签订书面
合同。不过当事人该如何对
商标转让
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审查
商标转让
合同的效力
审查
商标转让
合同的效力主要是审查
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
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
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
商标。
1、审查
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
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
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
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
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
商标。
二、
商标转让需注意什么
(一)转让方应注意的事项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
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
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
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
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
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受让方应注意的事项
1、应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
商标合法享有
商标专用权,且该
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
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
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
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
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
商标,从而对转让
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
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在进行
商标权转让的时候,除了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此时就会需要用到
商标转让
合同,因此转让
商标权的是必须要签订书面的
合同才行。而对司法实践中因
商标转让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
知识产权法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