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离婚时夫妻双方必定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双方可以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很多人不知道对子女的抚养权法院怎样判定,到底会依照哪些内容。那么,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述,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要从对方生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各方面取证。法院判决时会根据双方的实际生活状况和对于孩子身心成长有利的因素考量。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争取,要让法院对于对方的种种条件予以否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知识。
  
  ...

·没结婚生的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一、没结婚生的小孩抚养费怎么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


·一般女方怎样能争取抚养权?
      中国古话就是说母子连心,从某种程度来说,孩子对于母亲的重要性大于父亲。夫妻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离婚的话,需要对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属于一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女性对于一般女方怎样能争取抚养权不了解。一、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


·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亲人的逝世是一件令人十分悲痛的事情,但是余下的人却仍要坚强的生活。在为逝去的亲人处理财产时,会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范围、继承权和继承顺序。在丈夫死亡后其配偶拥有第一继承权,那么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一、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当......


·婚姻法自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最近有不少人在咨询我们,如果夫妻要自动离婚的话该如何操作,此时又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但其实您说的婚姻法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因为我国本身就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然需要按照规定手续办理才行。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什么是自动离婚?离婚还分自动与否......


·涉外收养公证
      涉外收养公证是指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已经签订收养协议并办理登记的涉外收养关系予以公证.依据指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十二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


·失火罪刑事判决书构成条件有哪些?
      火灾有时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造成财产损失甚至是危机生命,失火罪刑事判决书构成条件有哪些呢?失火罪立案标准是导致死亡人数一人以上以及森林火灾等等,失火罪不同于放火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失火罪的相关知识吧。失火罪构成条件1、客体要件从实践来看,本罪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比如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正在接受改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一)哪部分儿童可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做为贸易公司的销售员,当客户采购商品的时候,会和客户签署一份购销合同,确定双方达成买卖关系。没有特殊情况,双方都不得违约,如果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是要支付违约金的。那么客户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给您介绍下......


·侮辱、诽谤罪的量刑标准
      一、侮辱、诽谤罪的量刑标准1、《刑法》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


·山西高温补助标准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高温费的发放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所以随着酷暑夏季的到来,在山西工作的企业职员都对自己是否能领到高温费的关注度是比较高的。山西省相关国家机关,制定了山西高温补助标准的发放标准,并进行了信息公开,职员可以参照该标准的规定,计算自己是否能得到,以及能得到多少......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对于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很多人也是混淆不清的,所谓的要式合同就是由具备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就是不存在具体形式的......



·诉前固定关键证据,弥补漏洞赢得诉讼
      一、案情概要。甲、乙公司素有业务往来,双方之间没有签订购销合同,货物由甲公司负责送达乙......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继承律师处理南京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纠纷、南京公司房产遗嘱继承、遗嘱见证、遗产......



·未成年人的资格刑适用
      资格刑的主要种类是剥夺政治权利。作为对政治权利的通常刑法上的理解,分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领会、游行示威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权力四部分,剥夺政治权利实际上就是剥夺公民在国家一切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包括哪些费用
      夫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不仅花费的时间更多,成本也会相对高一些。在起诉离婚中,涉及到的费用包括了诉讼费、律师费、房产评估费等等。那么起诉离婚的到底要花多少钱呢?我们为您解答。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包括哪些费用(一)法院的诉讼费根据最......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是指犯罪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经济犯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该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犯罪数额来量刑。那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在昨天在一家攀岩工作室兼职教练用绳索来护送小孩落地,有
·东台市执行局地址和法院在一起吗
·房屋拆迁,家住沈阳市沈河区楼房
·你好,引流违法吗?会怎么处理
·国有企业领导签字的调休单,他事后已具体情况不清楚,想不承认,
·请问一下就是,公司劝退我了,离职单也交上去了。然后所以员工都发工资了,为什么就我没有发
·银行卡销户了里面还有钱怎么办?还可以取出来吗?
·您好,我鼻子放假体没几天,鼻梁和鼻头的假体都漏出来了,现在他们给我修复,修复完都五天了,鼻子上像补了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我在昨天在一家攀岩工作室兼职教练用绳索来护送小孩落地,有
·东台市执行局地址和法院在一起吗
·房屋拆迁,家住沈阳市沈河区楼房
·你好,引流违法吗?会怎么处理
·国有企业领导签字的调休单,他事后已具体情况不清楚,想不承认,
·请问一下就是,公司劝退我了,离职单也交上去了。然后所以员工都发工资了,为什么就我没有发
·银行卡销户了里面还有钱怎么办?还可以取出来吗?
·您好,我鼻子放假体没几天,鼻梁和鼻头的假体都漏出来了,现在他们给我修复,修复完都五天了,鼻子上像补了

热门城市

·贵阳律师
·江西律师
·孝感律师
·浙江律师
·辽阳律师
·来宾律师
·青浦区律师
·海淀区律师
·杭州律师
·德宏律师
·阳江律师
·开州区律师
·焦作律师
·昭通律师
·广西律师
·红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