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专利权分为发明
专利、实用新型
专利和外观设计
专利,但无论是哪种
专利,它都不可能是终生有效的,那么,
专利权的有效期到底是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相关解答,您有兴趣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
专利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
专利法》,发明
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
专利权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
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天。根据
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
专利权、实用新型
专利权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许多人以为
专利生效日期就是
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
专利证书之日。但严格来说
专利生效日必须从
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
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二、
专利权有效期的申请日是如何确定的
申请日按照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
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有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如果该
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按照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按照优先权日计算?按照《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
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由于
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
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
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
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三、
专利权的相关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第三十九条
发明
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
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
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
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
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
专利权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上文可知,发明
专利的有效期最长是20年,实用新型
专利和外观设计
专利的有效期较短一些,他们的有效期是10年。要是你对
专利这方面有兴趣,可以登陆网站浏览相关栏目,也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