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
商标是属于
商标持有人的,
商标的持有人可以进行排他的使用,如果有侵权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对此我们要了解
商标的侵权表现形式。那么
商标侵权是怎样表现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的资料,供您了解。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
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
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
商标相同的
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
商标相近似的
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
商标相同的
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
商标相近似的
商标。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
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
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销售侵犯
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只是在行为人主观上是善意时,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
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
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的
这种侵权行为是
商标标识侵权的问题,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四、未经
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
商标并将该更换
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行为、撤换
商标行为。构成这种侵权行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行为人未经
商标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换
商标;二是撤换
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五、给他人的注册
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根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给他人的注册
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行为: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
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3.将与他人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
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
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
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5.将与他人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
商标侵权是怎样表现的的资料,由上文可以看出主要是从
商标本身的权利以及
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权利方面来分析。如果遇到有侵权行为应该及时的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如果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