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至于其具体包括哪些形式,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应把握以下两点:(1)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2)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与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的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因此,对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下三个特征:(1)行为人实施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即除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采用的犯罪方法与失火、爆炸等方法的严重危险性显然不相称,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符合本罪的客观特征。(2)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如果未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不严重,均不构成本罪。(3)严重后果必须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造成。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这种严重结果可能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结果。这两种过失对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持否定态度,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处罚的主观基础。

    二、认定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前者必须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后者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2、在主观上,前者由过失构成;后者则出于故意。在实践中,对间接故意实施的与出于过于自信过失构成的上述犯罪比较难以区分。二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已预见(尽管认识程度不同),而且都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前者虽不希望却未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任何措施,而是心存侥幸任其发生。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均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后者行为人则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相信具有可能防止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只是过高地估计和轻信了这些条件,才使得危害结果未能避免,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三、处罚
    依照本条规定,犯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在一些地方出现管理混乱,有的单位违......


·放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


·劫持航空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了旅客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也破坏了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但主要是前者。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时有发生,己严重危及航......


·劳动者提交虚假材料请病假,用人单位能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材料: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


·辞退福利即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怎么算?
      在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面,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各种限制。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辞退也是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那么,辞退福利即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怎么算?我们为您解答。一、经济......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可以有地方掩蔽人员、转移物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防工程也是城市的基础设施,有人认为人防工程属于市政工程,那么,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请您阅读。?一、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人防等地......


·合同履行的基础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基础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在双方或者多方商议并且达成协议后,为了加强互相的信任,约束行为,他们总会签订一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合约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但是合同并不是一经签订就必须履行的,那您知道合同履行的基础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合同......


·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
      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一、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工程欠款的清欠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表明承包商缔结建设工程合同旨在获取工程款,实现营利目的,故承包商应该牢记营利之目的,改变昔日以工期和质量为管理中心的经营理念。实现工程量清单必然要按照固定价报价。固定价......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一种改革,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政府施政要求,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方案要如何制定,又有哪些程序呢?在这里,我们将从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方案作简要介绍。一、......



·郑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郑州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



·南京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为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离婚、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1、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


·怎样确定医疗事故丧葬费
      怎样确定医疗事故丧葬费一、医疗事故丧葬费如何确定按照《医疗事故条例》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实际上是要求死者家属提供丧葬费用的证明,并且按照证明的标准进行赔偿。我们可以想象在我国偏远地方的农牧区,这样的赔......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虽说随着工程技术的进步砖砌体建筑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工程建设中还有有很多都会涉及到砖砌体,而且砖砌体的工程建筑是有许多要求的,其中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需要得到我们重视的,不管是施工方还是检验放都需要对砌体工程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应怎么解决?,我一个朋友男性在和老婆打架后
·招事司机撞人逍遥法外,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
·限制出境是什么意思?被限制出境了怎么
·合同,我租凭了一个砖厂租凭期为5年
·我爸爸得了胆囊炎,在我们县城治疗后,效果不好转院
·1省高院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存哪些? 2只受理本行政区域
·我是否构成了窃取商业机密罪?
·我现在是要到法院起诉他吗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请问应怎么解决?,我一个朋友男性在和老婆打架后
·招事司机撞人逍遥法外,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
·限制出境是什么意思?被限制出境了怎么
·合同,我租凭了一个砖厂租凭期为5年
·我爸爸得了胆囊炎,在我们县城治疗后,效果不好转院
·1省高院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存哪些? 2只受理本行政区域
·我是否构成了窃取商业机密罪?
·我现在是要到法院起诉他吗

热门城市

·台州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房山区律师
·包头律师
·黄石律师
·鞍山律师
·周口律师
·赤峰律师
·福州律师
·屯昌律师
·山东律师
·合川区律师
·汕尾律师
·青浦区律师
·东营律师
·阜新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