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女双方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
离婚。而在我国,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
离婚和诉讼
离婚。 不管选择哪一种的
离婚方式,双方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那么
起诉离婚律师查什么手续和证件?将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
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
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
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
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
管辖。即要求
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
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
起诉时,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
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
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
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逾期不提起
上诉,判决(调解)书 生效。对生效的
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
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
再审 。
简单而言,总共有三个手续,分别是向法院申请,收集资料,法院立案;然后是进行答辩;最后是开庭审理。主要需要户口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相关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律师需灵活的根据手续进行诉讼
离婚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