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
离婚已经成为一件并不稀奇的事情。同时,
离婚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有的人说一定要先分居才能进行
离婚,那么,
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六个月吗?证明分居的证据又有什么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六个月吗?
不是,只要达不成
离婚协议,或对方不愿
离婚,就可以到法院
起诉离婚,
分居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不是
离婚的必须条件。
二、证明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
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
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且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所采信,实践中,需要辅佐其他证据共同证明。
三、关于
离婚的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
离婚诉讼的,应准予
离婚。该条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
离婚。 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
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
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
以上,就是关于
起诉离婚一定要分居六个月吗的全部解答。实际上,
离婚和分居基本上没有关系。不用分居六个月也是可以
起诉离婚的。
离婚只能采取两种方式,诉讼
离婚或协议
离婚。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如果双方确实已经不存在感情,且已经分居多时,可以保留证据,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