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酒后驾驶处罚标准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我国是汽车拥有量最大的国家,所以,道路上总能出现一些开车奇怪的现象。当然,违章驾驶汽车更不在少数,那么,酒后驾驶处罚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酒后驾驶处罚标准是什么?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80(含)毫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的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三、酒后驾驶的后果

(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三)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四) 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五) 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酒后驾驶的危害结果是非常大的,很有肯能造成交通事故,这对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所以,国家应严厉处罚酒驾行为,我们每个车主也应该互相监督酒驾行为。所以,有疑问的请登录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

·还没有文章
·2023年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年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


·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而有时候却是遇到需要值班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值班费和加班费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了解清楚这两个内容,才能更好的计算自己的加班费或值班费。一、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


·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
      有的夫妻为了婚后避免发生房产纠纷,就会在婚前签订一份婚前房产协议,但是很多夫妻都担心这份房产协议是否有效,那么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前房产协议书有效吗1、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


·对于个些想要买房的人群来说,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一定是好事,不但
      对于个些想要买房的人群来说,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一定是好事,不但可以为自己省一大笔钱,而且也减轻了自己的压力。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很多人满足购买首套房的条件,将准备买的房子申请成为首套房。那么,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什么?请您阅读本文。一、首次购房......



·广州债权债务 律师精典案例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让老赖无处藏身        【案件概况】:一件看似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却因原告的证据瑕疵及被告的赖帐而一波三折。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彭大成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历经一审、二审......


·德州律师—仲裁不支持双倍工资、加费班,法院判决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
      当事人因为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找到我申请劳动仲裁的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在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当事人夫妻分别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数额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委竟然做出一份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转变成承包..,从而判......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1.......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效规定?
      民事诉讼法执行异议的提出是否有时效规定?一、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


·罪犯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假释之后,犯罪分子只要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不再实施新罪,考验期满之后,就相当于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假释对犯罪分子来说就是提前释放。那么犯罪分子入狱多长时间可以假释?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入狱多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酒后驾驶处罚标准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发生火灾报警后没有及时出险
·请律师代办离婚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购房合同的事情
·我一个朋友掉传销里了,和传销里面人员用技巧让受害人打电话以做手术为由,给家人要来
·请问债权债务写反了而且没有担保人签字,这个生效吗?
·您好李律师,我是一为农民,什么也不懂,也不知道怎么联系您,有
·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判刑?我朋友在被公安拘留了
·请问我是201512月份退休的,那么退休工资是否按照2015调整后的工资计算吗?
·我已经起诉离婚,还没有开庭,我发现被告在偷卖共同房产,我该怎
·涉外案件起诉到现在已经8个月了,法院还不下判决,我们应该怎么
·集资诈骗,检察院是以集资诈骗来起诉这个单位的
·检查院决定公诉肇事司机,如果到法院法院可以判司机无罪吗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发生火灾报警后没有及时出险
·请律师代办离婚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购房合同的事情
·我一个朋友掉传销里了,和传销里面人员用技巧让受害人打电话以做手术为由,给家人要来
·请问债权债务写反了而且没有担保人签字,这个生效吗?
·您好李律师,我是一为农民,什么也不懂,也不知道怎么联系您,有
·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判刑?我朋友在被公安拘留了
·请问我是201512月份退休的,那么退休工资是否按照2015调整后的工资计算吗?
·我已经起诉离婚,还没有开庭,我发现被告在偷卖共同房产,我该怎
·涉外案件起诉到现在已经8个月了,法院还不下判决,我们应该怎么
·集资诈骗,检察院是以集资诈骗来起诉这个单位的
·检查院决定公诉肇事司机,如果到法院法院可以判司机无罪吗

热门城市

·合川区律师
·
东营律师
·
衡阳律师
·
宜春律师
·
宜昌律师
·
北京律师
·
东城区律师
·
延庆区律师
·
商丘律师
·
包头律师
·
驻马店律师
·
儋州律师
·
玉溪律师
·
沧州律师
·
楚雄律师
·
滨海新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